导语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作用,现将两起受贿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区商业总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吴树森受贿案。2009年至2010年,吴树森在担任区商业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区商业总公司原址及下属公司拆迁开发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开发商现金8万元。2016年6月,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二、区国税局原副局长李向杰受贿案。2011年至2016年,李向杰在担任滨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寒亭区国税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181500元,并为上述行贿人所在企业的纳税业务提供便利。2016年7月,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发挥纪律的震慑作用,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寒亭区纪委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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