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对第六届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通报全文如下。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美德山东、文明山东、诚信山东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狠抓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秀文化,努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展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研究确定,授予枣庄市峄城区等11个县(市、区)第六届省级文明县(市、区)称号。经复查审核确认,保留济南市等16个城市的省级文明城市称号,保留济南市历下区等108个县(市、区)的省级文明县(市、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城市和县(市、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表率作用,始终保持文明创建的生机活力,为提高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先进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掀起文明城市创建新热潮,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品质,着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人文魅力、发展活力,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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