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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朐县招商引资黑幕:投资人遭暴力拆迁家人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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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来源于法制周末网:http://www.fanfucn.com/cqzl/2010-03-02/1556.html
法制周末网讯  (作者 葛树春 伍爱国) 2007年,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政府以兴隆东路改造建设工程的名义对临朐县兴隆东路两侧实施拆迁,外来投资人颜冰发现此次拆迁过程中评估存在问题,加之拆迁方拒绝给颜冰等当事人看公示结果,因此拆迁方一直未与颜冰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2008年6月6日,临朐县政府组织县内数个单位对颜冰的房产实施了临朐县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强制拆迁”,颜冰的家人为了阻止此次拆迁10人被抓(其中2人治安拘留,3人刑事拘留,还造成多人住院)。强拆当天,颜冰的房屋被夷为平地,颜冰的家产在未进行公证的情况下,被私自存放在颜冰的母亲家中,现颜冰八旬老母有家不能回。房子被强拆后颜冰将临朐县建设局告上了法庭,通过颜冰的诉讼证实了临朐县实施此次道路改造是为了二次招商。
拒绝接受低价补偿 返乡投资人合法房产遭数百人暴力强拆
2008年6月6日,对于潍坊市临朐县返乡投资人颜冰来说是个永生难忘的日子,颜冰除了自己早年投资数十万元兴建的厂房被临朐县政府组织人强制拆除外,颜的10位亲人还被抓,因为此次强制拆迁,本可以在商界大展才华的颜冰却被迫走上了艰辛的维权之路。
颜冰,1990年毕业于吉林农业大学,后分配到青州市对外贸易公司工作,1997年下海经商。2001年响应老家招商引资在临朐县东城街道办购买2.3亩国有土地取得50年合法使用权后建了厂房,凭借自己多年的外贸基础,颜冰的事业处于稳步发展中。
然而,从2007 年临朐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兴隆东路改造建设为名动员附近村庄和企业拆迁开始,被认为是“在拆迁范围内”的颜冰再也没安宁过,用颜冰的话“他们就是从我们手里把地低价抢回,然后再高价卖出”。
临朐县兴隆东路两侧被拆迁户们向记者讲述了兴隆东路两侧实施改造过程中遇到的诸多不公,“他们低价评估。评估公司连个资质都没有就来评估我们的房子和土地,同样的土地和房屋补偿标准却大不相同,我们连本村的公示结果都没有见到”颜冰及多位被拆迁户说!
据了解,兴隆东路道路改造中拆迁方找到潍坊市力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颜冰等被拆迁户的房屋和土地进行了评估,颜冰和其他被拆迁户一致认为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资质。“评估暗箱操作、公示结果不给看是我们不接受拆迁的最大原因”颜冰及颜京城之妻告诉记者。
因达不成拆迁协议,临朐县建设局在 2008年4月26日下达(2008)临建拆裁字第2号行政裁决书,裁决书裁决申请人临朐县市政建设公司支付被拆迁户颜冰拆迁补偿费共计57万余元。然而对此裁决不服并在复议中的颜冰却遭到了临朐县政府组织的强制野蛮暴力拆迁。
2008年5月21日,临朐县政府下达的强拆决定中明确载明,“如颜冰逾期不搬离,将组织临朐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城建局、规划局、东城街道办事处和房管局等多个部门强行拆除!”
颜冰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求救信显示:我颜冰在2001年前后响应临朐县政府招商引资,到临朐县依法取得了156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全部合法的手续,2007年县政府以道路改造的名义欲将我的房屋拆迁,拆迁过程中拆迁指挥和评估公司以及颜家洼村委会存在严重的暗箱操作、公示结果不公开的行为。为此我多次向拆迁指挥部领导索要拆迁公示和拆迁合法手续,并多次向东城拆迁指挥部总指挥许某(现任临朐县政协主席)实名举报,但均未得到任何答复,我在县政府组织的拆迁协调会上再次提出看相关拆迁手续以及评估公示结果同样遭到了拒绝。对我的所有补偿费57.9万,明显低于同样情况的其它被拆迁人,于是我拒绝接受拆迁。2008年6月6日,我的工厂如临大敌,临朐县政府组织有防暴警察在内数百人包围了我的厂房并强制将我的合法房产拆除,我的多位亲人为了阻止他们的行为被他们殴打(有现场录像为证),将我的房子铲平后还将我家10个人抓到派出所,最后2人被治安拘留7天,3人被以“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我的大哥因为被打从派出所直接送进了医院,我的妻子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被抬到了拘留所拘留了七天。

(颜冰显得很无奈)
颜冰的邻居和家人向记者证实了颜冰的上述遭遇,同时颜还向记者提供了暴力强制拆迁现场的录像资料,但记者就该事向临朐县东城拆迁指挥部拆迁办主任衣明振求证时,对方以不清楚为由挂掉了电话。
民告官:临朐县法院“温柔”打太极
当前,我国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社会。司法独立才能让走诉讼的当事人享受到司法公正,然而被暴力强制拆迁的颜冰却遭受了司法不能独立的境遇,临朐县法院下达的数份判决让颜冰和其他知情人啼笑皆非。
“行政严重干预司法,我的房子是在《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的2008年6月6日被临朐县政府组织的数百人的队伍强拆的,中央三令五申不能动用公安直接参与拆迁,我将临朐县建设局行政强制拆迁裁决起诉到临朐县法院,庭审过程自始至终拿不出拆迁许可证的县建设局竟能胜诉,这是行政干预司法的结果!”颜冰对记者说。
颜冰向记者展示了自己房产被暴力强拆后打官司过程中得到的10多份裁定书和判决书,“这些判决在一审期间我基本上没胜诉”颜冰显得一脸无奈,“根据所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我完全能胜诉,他们总能找出借口判我败诉,最后还告诉我他们(编者注: 法院)也没办法,让我到中院去上诉”。
据了解,自己的房产在2008年6月被暴力强拆后,颜冰便到临朐县人民法院起诉临朐县建设局,要求撤销(2008)临建拆裁字第2 号裁决,但在被告临朐县建设局未提供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临朐县法院以“要看拆迁许可证、另行处理”为由判决颜冰败诉,而本案的审理重点就是看临朐县建设局是否有拆迁许可证… .
一审败诉后,颜冰随即提出上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临朐县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撤销了该案的一审判决,现今该案被发回临朐县法院重审,重审后现该案被中止审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颜冰更为恼火,“他们看到我起诉临朐县建设局,于是已经被刑拘了 31 天并已经释放了的我姐姐和其两个孩子被以妨碍公务罪公诉到临朐县法院,但临朐县法院却找尽所有理由不下判决”颜冰说,“接近一年后让我难以想象的判决结果出来了,判决我姐姐和她的两个孩子构成妨碍公务罪,并称妨碍公务和拆迁是否合法无关”!
颜冰告诉记者:“我起诉撤销临朐县建设局临拆字(2007)第2号拆迁许可证,建设局提供的所有材料与其提供的临拆字(2007)第2号拆迁许可证不符,但建设局以只做“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为由予以搪塞,但最后法院也支持建设局的辩解,我以败诉而告终。二审同样以“事实认定不清”发回重审,重审后建设局没增加新的任何证据,临朐县法院仍然维持第一审判决,现已上诉至潍坊中院。”
面对上述几份判决,颜冰聘请的律师认为,临朐县政府组织数百人对颜冰的房产实施暴力强制拆迁确实违法,公安更不应该直接参与强拆。颜冰的律师说:“拆迁最基本的前提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前提是必须提交与其相符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材料”。
另就颜冰的姐姐颜世荣及子女涉嫌妨碍公务罪一事,北京律师孔建和张艳春认为更是难以成立,孔建、张艳春律师认为构成妨碍公务罪的前提要件是用暴力威胁的手段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但临朐县法院的判决书上却称妨碍公务罪是否构成与拆迁是否合法无关,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这不就是在说行政人员就可以为所欲为,而行政人员的行为相对人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只有坐以待毙吗?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公民都有维护其合法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牺牲”原招商引资户利益的“二次招商”运动
以好的名义做幌子,实际上却名不副实或做坏事,被人们称为挂羊头卖狗肉。临朐县兴隆东路在拆迁之初声称是道路改造,将原有招商引资户清除后,该地段立即被进行了 2 次招商,因此这一行为也被颜冰等先前的被拆迁户称之为挂羊头卖狗肉。
记者从山东临朐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多个网站看到,2008年8月临朐县将对临朐县兴隆东路道路两侧进行项目开发,道路(兴隆东路)两侧180米范围内为建设用地,规划面积 2400 亩,主要性质为商业、文化娱乐和居住用地。
为此,记者拨通临朐县招商局业务科电话询问兴隆东路两侧地段地价时被告知兴隆东路两侧地段已被悉数占据,此处以后将是新城,记者问及该处地价时,临朐县招商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兴隆东路两侧只有零星地块出售,地价为每亩60 — 70万元人民币。
颜冰和其他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被拆迁户告诉记者,当初被拆迁时每亩地政府仅补偿给10万余元人民币,颜冰的2.3 亩国有土地加上近400 多平方米的厂房和齐全的配套设施总共补偿总额仅为57.9万元,这总共的补偿款竟赶不上1 亩土地的价格。。。。云云!
现今的兴隆东路两侧全部为空地,紧靠路边是绿化,绿化带的后面却是搁荒的土地,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这些荒地以前都是村庄或者耕地,在以极低的价格被征拆迁后,农民们都被安置在了集体居住小区。
调查发现,当地的农民表示自己不愿住进安置小区,住上了楼房的村民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欣喜:“我们无地可种,安置小区到目前为止连暖气也没有,再有就是住楼房我们连每年要承担的费用都承担不起”。
同样具有国有土地50年使用手续,遭遇被强制占地的颜京城显得更是无奈,颜京城表示自己的土地已经被占1年多,自己多次到东城拆迁指挥部索要补偿款,但均被告知没有钱就先给10万,其余有钱再给。。
更惊奇的是,在兴隆东路北侧还矗立着一家未拆的“钉子户”,这家“钉子户”房屋前面,种植了最为高大和茂密的柏树遮挡,如果不仔细看,不可能发现这树的背后有一处房子,记者采访了该房主赵爱兰,她表示自己不愿意住进安置小区,更不愿意自己的土地被占用,“我们就是农民,我们上楼上去住生活极其不方便,如果我们的土地再被征用了,那我们成了三无农民,没土地,没钱,没保险…”
颜冰作为早前的被招商引资户,只因要求公平合理进行补偿而遭遇了临朐县政府组织的暴力拆迁和家人被拘,谁能保证临朐县兴隆东路两侧二次被招商引资来的投资者几年后不会沦为下一个颜冰?(葛树春 伍爱国
注:此次暴力拆迁录像将于近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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