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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2012-06-19)]:主任您好,感谢您半忙之中查看我的邮件.我的问题如下: 一,我(男方)的信息:陈*,19*6年生,原籍山东*照,后来大学毕业后进入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工作,是正式职工,户口在公司的集体户口上,地址在潍坊市奎文区玉清东街201号,工作地点在国内省外或国外的各个工程上. 二,女方信息:朱**,198*年生,户口所在地为潍坊寿光市上口镇回*口村,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的临时工(劳务派遣),工作地点在国内省外的各个工程上. 三,我们于2012年6月4日在公司所在的奎文区办理登记结婚,尚未购买住房.登记之后,我们到我公司上报新婚,公司以女方是临时工为由拒绝将计生关系落在公司管理,并说明按照公司与公司所在区域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协议,对男方是正式工女方是临时工的计划生育关系不予受理,并且列举了公司内部的许多事例进行说明.后,我们又分别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寿光市上口镇计生委和回河口村妇女主任处要求办理新婚登记,镇计生委以越级访问为由拒绝答复,村计生妇女主任以女方工作在省外且流动管理难度较大和"我们这里只管嫁进来的媳妇不管嫁出去的女儿"为由拒绝受理新婚上报. 四,我和对象现在还不想要小孩,但是听很多人说,不上报新婚超月会进行罚款,那么1这个罚款是由谁来罚,是否合法,2另外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是到哪里办理计划生育关系,3还有就是关于育龄妇女体检,是只要上报新婚之后就开始体检,还是办理了"准生证"之后才开始体检,4,听计生委的人说没有官方的"准生证"说法,民间"准生证"是否就是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心情急切,盼回复.非常感谢!
回复: 你好!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不上报新婚或超月不会进行罚款;2、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3、纳入育龄妇女管理之后,育龄妇女进行体检;4、准生证一般是指二胎生育证,初育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5、报新婚、育龄妇女管理及办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处反映,他们会帮助你协调办理,电话是:0531-82711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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