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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经侦大队提醒您节日期间防忽悠 [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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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节降至,昌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提示广大市民,如何防范忽悠。年底一到,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财、物流动频繁之机,乘机作案、非法牟利。    根据历年来发案特征,特别提醒民众谨防以下六类经济犯罪:
    一、是伪造代金卡、代金券骗取财物。节日期间,商家常印刷并出售大量代金卡、代金券,由于这些代金卡、券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有价证券,在印刷和使用上缺少相关规定和必备的防伪标志,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空可钻,常以伪造的代金卡、代金券诈骗商家货物或调换真币。
    二、是使用假发票。节日期间,随着居民消费的上升,一些商家为了偷逃税款,开始以各种手段销售、使用假发票。这些商家在开具发票时真假参半,使消费者防不胜防。

    三、是使用假币。节日期间也是使用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家交易繁忙之机使用假币,且常以小孩、老人作掩护零星使用,使商家防不胜防。
    四、是提供虚假“包车”服务骗取定金。由于年关长途火车、汽车票紧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外来务工人员急于回家的心理,实施诈骗。需要返乡的外来务工人员,不要轻信网上“包车”信息,应通过正规渠道选择交通工具,购买有效乘坐票证。即使遇到此类需要承租个体交通工具返乡的,也应采取先上车后付款的方式,以免延误返乡时机。在受骗后,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是合同诈骗。节日期间,以生活消费品为重点,厂家、商家之间的经济交往较平时活跃,紧俏商品、名优产品抢手,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手中有紧俏商品为诱饵,诱使商家签订购销合同,骗取订金或货款后逃匿。企业经营者要保持清醒头脑,警惕“双簧”诈骗,对陌生单位主动要求代理并有买家上门订货的,要尽可能通过工商等职能部门摸清对方底细,对发现类似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举报。
    六、是谨防各类“专业贷款”短信骗局。不法分子抓住年底一些人急需资金做生意又难以筹到贷款的心理,发布各类“专业贷款”信息广告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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