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
- wfits币
- 0 个
- 注册时间
- 2008-7-21
- UID
- 14395
|
自国务院决定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以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格执行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具体部署和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业户的普遍欢迎。但近一个时期以来,在我省个别地方(主要是县、乡、村),又接连出现了个别单位和人员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的问题,侵害了业户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工商机关的形象。为严肃纪律,严格禁止违规或变相收取“两费”的行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郑重声明:
1、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停征“两费”的决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停征“两费”的各项规定措施,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名目和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切实把这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
2、全省工商系统将继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向广大业户宣传国务院关于停征“两费”的决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业户自觉抵制个别工商人员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以及社会其他组织或人员以“工商”名义收取管理费的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通过各级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及时受理关于收取“两费”的举报投诉,以社会的广泛监督推进工商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
3、从现在开始,省局将加大督查力度,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全省各地就贯彻落实“两费”停征的有关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各市工商局也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本辖区范围内“两费”停征工作进行自查。对违规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决不姑息。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