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搜索
查看: 662|回复: 0

无性生活是离婚的理由吗

[复制链接]

141

主题

70

回帖

531

积分

小学二年级

山东伟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wfits币
0 个
注册时间
2013-5-24
UID
89445
QQ
发表于 2013-7-26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列回顾:陈先生,老家山西人,来北京打拼八年,有一个不错的工作。婚后五年却要离婚,何故?陈先生吞吞吐吐说出了自己的苦衷:老婆是性冷淡,一年过不了几次性生活,感觉日子没发过了,要离婚。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性生活不是法定明确的离婚理由,可能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判离,如果确实想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的可能性就大了。
起诉的理由可以有以下几方面:
    1、夫妻生活中,性生活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性生活是夫妻双方的权利也是义务,双方都应该积极履行;
    3、长期无性生活,可能会导致某种疾病的发生,这是有案例的;
    4、原被告双方经过长期的无性生活,如果一方感觉无法生活下去,就应该考虑离婚,不要继续造成伤害。
    最后,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律师评析:
    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内容。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而其它如性格,志趣都很情投意合,自愿结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顾,法律仍保护这种。但是结婚时不知对方有生理缺陷,而且经过医治无效,导致感情破裂的,本人坚决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这是符合《婚姻法》关于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法律规定的。
    不过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无性婚姻的取证非常难,一般来说可以考虑从这么几个角度入手,取得证明对方有生理缺陷的证据,比如医疗机构的就诊记录,同时要证明就诊有一定时间段,难以治愈。因为涉及当事人隐私,所以取证异常艰难。
    律师提醒那些热衷于取证的当事人,即使获得上面的相关证据,如果对方当事人坚决不肯离婚的,也未必能一次性办理离婚,可能要经历多次诉讼才可行。当然上述案例中,女方最终也同意离婚,且双方分居时间长达一年,离婚诉求理应得到满足。

找律师就上www.faxueyuan198.com
山东伟弘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热线:0536-87955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投诉举报|客服微信号:ppm0536|今潍网-潍坊论坛 ( 鲁ICP备14032312号 )

GMT+8, 2025-3-6 21:08 , Processed in 0.089769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