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卖的房子是否是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 如果只有房产证,仅是由于产权人的某些原因未办,而可以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应在产权人补办土地使用权证后再交易;如果出卖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等交易受限制的房屋,则尽量在限制因素消除后再购买;如果出卖的房屋有抵押,应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能交易。 二、要注意出卖人的身份。 首先,要注意出卖人与房产证上的人名是否一致,并核对身份证明;其次,要注意房产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有,应有共有人一起交易;最后,有的房产证上虽然未有共有人,但出卖人有配偶的,应有配偶一起交易。 三、应用房地产交易市场提供的格式文本并亲自订立协议书,以防权益受损。 至于买卖合同的签订,运用格式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因该格式合同内容已较详尽,只要买卖双方根据合同内容商定、填妥即可。但也要注意: 1、关于定金问题,按照司法实践,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定金是一把双刃剑,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再要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对于房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及房屋交接的时间问题,应尽量在考虑各种情况,尽量宽裕的情况下双方商定,以免违约的发生。 当然,二手房买卖情况较复杂,尽量将问题考虑细一点,如户口的迁移、附属设施等问题,可以在格式合同的“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中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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