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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将于9月6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政策调整不仅能够降低商户的经营成本,还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好的刷卡消费体验。
相信不少市民都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形:吃完饭准备刷卡结账,却被告知pos机“坏”了,只能支付现金。究其原因,是由于顾客在刷卡消费时,商户需要向相关机构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因此,为了省钱,一些商户干脆拒绝顾客刷卡消费以节约开支。
据了解,当顾客使用pos机刷卡消费时,商户需要向相关机构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主要包括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和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
上一次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是在2013年2月。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收单服务费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允许上下浮动,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执行中,不同行业的刷卡手续费标准差异较大,其中,餐饮娱乐类、一般(百货旅游)类、民生(超市水电气)类和公益类的费率分别为1.25%、0.78%、0.38%和0%。这也导致一些商家为追求较低的刷卡费率,出现拒绝顾客刷卡消费等现象。
此次新政进一步完善了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从总体上看,较大幅度降低了费率水平。调整后,发卡行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贷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45%。网络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费率水平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单笔交易收费金额不超过6.5元,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
“此次政策调整,受益最大的应该是餐饮娱乐行业。”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餐饮娱乐行业的刷卡手续费费率为1.25%,其中,发卡行服务费为0.9%。调整后,餐饮娱乐行业商户贷记卡、借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合计可降低53%~63%,降幅超过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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