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森林消防队员的简章
经临朐县政府批准,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森林消防队员。
一、招收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临朐县常住户口;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4年2月1日至2001年2月1日期间出生); 4、初中及以上学历 ;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3。 6、部队退伍军人、有驾驶特长同等条件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的;其他不宜进入消防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聘用等步骤实施。由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中心(临朐县文化路1711号,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二楼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0536-3097738 0536-3212001 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片1张及户口簿。应聘人员到报名点填写《临朐县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报名登记表》。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身体初检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采集信息。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应现场缴纳报名费7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资格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1:1.2确定体检对象。
(四)聘用及待遇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正式录用,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辞退。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担负任务:负责森林防灭火和抢险救援等职能。
三、信息公布
1、初录人员信息会及时公布。 2、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临朐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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