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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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啊,我说几句,中听不中听的你随便听听哈
一,离婚了或者要离婚了,就不要提人性了,人性的丑恶往往到最后都会很难看,而且越深究越难看,包括你我,前夫在你眼里有多垃圾就可以相见你在前夫的眼里有多差劲。
二,过去就是过去了,无论我们付出了什么,都是当初我们自己的选择,而且婚姻内的付出,无论谁多谁少都是理所应当的,至少在法律面前双方是平等的(这一点仅适应于你我的情况,我们都是平民百姓,没有什么大额财产,无非就是你3000我4000的工资),这里的财产是共同的。
三,经济补偿是应该的,既然法院判决了就自然有法律的公平公正,这是你的权益理应争取。
四,房产这块我不懂,如果是男方婚前的首付,那就是男方的吧,参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是经济补偿,反正离婚了怎么算都是两败俱伤,金钱还有感情。
五,我觉哈,既然离婚了,房子判给男方了,真的不应该住在一起了,如果协议好那没问题,可是看你俩的情况不是那么和谐,那住在一起只会加深矛盾,让调解更难。你觉得你有多少应该的事情,对方只会比你更多的这样的感受,循环下来就是,你觉得你不把房款付清过户,我凭什么搬出去,他觉得你都不搬走,我凭什么……成了恶性循环。万事皆是人为,世间很多事情很难说对错,尤其是婚姻,只看你怎么处理,结果是什么。我给你的建议是排除万难,先搬出去,这个离婚的界限划清了,各自冷静一段时间,这个冷静不是离婚的冷静,是离家的冷静,然后再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可能有些话不中听,你挑几句中听的看一看,加油,让自己越来越强大,无能为力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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