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教材采购
招标编号: SDHS2012001
招标单位: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一、招标项目和内容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12至2015学年度的教材供应和服务,该项目今年涵盖9个专科专业,包括计、工、管等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及教师用书。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专业和学科门类也会不断增加。目前,学院2011级学生超过200人,2012级新生预计近800人。2015年学院在校生人数预计达3000人。
本年度所需教材大致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教材分类 内 容
第一类 航海专业类(船舶驾驶类、轮机管理类、港航管理类等)
第二类 机电类、应用电子类
第三类 会计类、经济类、物流运输类
第四类 基础类(政治类、英语类、数学类等)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1、资质要求
经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含有教材图书经营项目;有国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技术要求
(1)投标人为从事教材经销的法人单位,有从事教材经销的专业人员。近年有为普通高校供应教材的经历。
(2)投标人能及时免费提供规范的全国各大出版社的新书征订书目,提供的征订书目内容均需符合高职院校以上水平阅读者的要求。
(3)投标人能按招标人的订购书目提供未经使用的正版教材。教材来源渠道较广,与全国20家以上有一定规模的正规教材出版单位有供货业务。
(4)投标人能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3、 服务要求
(1)投标人能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要求供应通过订单预订的教材,应具有足够数量的教材处于备用状态,满足招标人随时补发的需要。
(2)投标人在收到教材订单后应及时回复,确认是否收到订单,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教材订单要求进行各项教材采购,保证所有的教材在订单确认后30天之内全部运送到学院指定的地点,应达到100%的到书率。
(3)投标人应当依据招标人发出的教材订单,按时完成全部采购任务。如遇教材改版、无书等特殊情况,必须在接到教材订单后的3天内向招标人反馈,以便于改订其他教材。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教材版本与种类。投标人接到教材订单后,招标人如在办理教材结算前需要改变教材数量及种类的,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按修改后的订单按时完成采购任务并发书。
(4) 招标人增订、加急追订的教材,投标人如在书库备用书已发完的情况下,要积极从各方面调剂,办理快件进货,并在5天内送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应达到100%的到书率。
(5)投标人提供的教材不能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的教材应符合招标人提出的要求。
(6)投标人负责教材的打包及运输,并附列清单。清单一式两份,具体写明每一种教材的书名及版本,出版社、编(作者)、单价、册数等,然后运送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当面清点教材的种类和数量,进行验收签字。验收记录由投标人在一周内返回招标人一份。投标人要协助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教材接收人员进行教材的清点、整理和分类。
(7)教材结算前招标人把剩余的教材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无条件接收招标人清退的教材,凡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皆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提供运输公司给招标人,招标人要通过投标人指定的运输公司进行教材清退,由投标人与运输公司办理运费结算)。投标人还要汇总退还教材记录表返回招标人一份。
(8)投标人交给招标人的教材,以教材书面定价作为计算书款的依据,验收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符的,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派员到验收地核对,投标人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能派员核对,以招标人验收的金额为准,投标人不得再提出异议。
4、教材质量要求
所有教材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是正规出版社的正规教材,不得提供盗版、盗印教材,教材不得有错页、缺页、漏页、倒装、污损、受潮、错误等情况。
三、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效力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投标资格文件(除签名为手写外,所有报价及文字应为打印字体,标书中的数据准确无误):
1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内容构成如下(要求投标人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以及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 投标函:按附件1的格式制作。
(2) 投标单位情况表:按附件2的格式制作。
(3) 证明文件
①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代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的资产经营状况及经营规模情况(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投标人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③投标人近三年的主要教材供应用户分布和业绩概况、为普通高校教材供应教材的情况(按附件4格式制作);
④投标人的主要教材来源渠道(需附上与相关出版发行单位的教材营销协议复印件);近年来与有关高校签订合同的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⑤其他由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4)售前售后服务承诺书:按附件5的格式制作,内容应尽量详细。
(5)教材供应价格综合结算率
①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提出综合结算率报价。报价为唯一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办理结算时以招标方实际采购入库的教材码洋乘以综合结算率后的金额结算付款,货款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教材码洋乘以综合结算率后的货款包含教材价款、途中运输装卸费、损耗费、利润、税费及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货款发票必须提供合法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具体格式见附件6
②教材供应价格综合结算率表应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并盖公章。
2、 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和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一律使用不褪色的打印件和复印件,不许有涂改。电报、电话、传真、E-mail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制作标书,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请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开标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袋密封,然后再一并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印鉴)。正、副本及外包装封面上均要注明:招标单位、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公章)、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的字样。未按本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收。
(2) 递交的投标文件
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在2012年6 月1日上午12:00前送达招标人,地点: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教务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一律予以拒收。
②投标人投标书送达后必须修改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送达招标人,投标修改文件必须按照3(1)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在外包装封面上注明“修改文件”字样。投标书内如有错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6 月 1日上午12:00前将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缴纳给招标人,不在规定时间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不具备投标资格。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串通进行投标的;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中标供应商不愿签订合同或不能按中标要求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有其他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5、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自递交之日起30天内有效(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未中标者自动失效)。在此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开标后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投标的有关时间安排
1、2012年5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
2、2012年 5 月21日至6月1日接受咨询并出售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200元。
3、在招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也可在6 月1日12:00以前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由招标人进行答疑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告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
4、开标
(1) 开标时间:2012年 6月 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山东海事职业学院一楼会议室
(2) 开标方式:评委会开标
5、评标
(1)评标时间:2012年 6月 5日上午9:30
评标地点:山东海事职业学院一楼会议室
(2)由相关专家进行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时遵循公正、公平、科学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详见附件7
(3)评委独立审阅每一份投标文件,并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做出记录。评委在独立完成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后,由工作人员统计各评委的评分表,得出综合排名,按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评出2家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候选人,由学校领导进行决标,最终确定1家为中标人。
6、中标授予与通知事项
招标人将根据决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教材采购合同。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按照三、4、(4)条款处理。招标人应以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结果,但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五、废标和无效投标的认定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废标后,招标人会将废标理由以公告形式在学校网站告知所有投标人。
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没有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有效标不足三家的经投标人同意可直接进入议标。
六、付款方式:每批教材验收合格入库后,根据教材供应价格综合结算率, 招标方在教材入库2个月内,支付已发放教材款的50%给中标商,教材入库3个月内中标商应完成教材清退工作,中标商凭验收签名单、教材订单、退回教材汇总单、合同文本、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教材册数、码洋、结算率,如数额较大时可以附件形式填写并附在发票后面)与招标方进行核实后向招标方财务处办理货款结算。中标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律规定制度要求的售书发票。招标方在教材入库5个月内付清剩余教材费予中标人。
七、有关人员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发放和递交地点: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教务处
联 系 人:陈老师 张老师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6999号
联系电话:0536-2928007
邮政编码:261100
八、附件
附件1:投标函
附件2:投标单位情况表
附件3:投标授权委托书
附件4:投标单位近三年主要用户情况表
附件5:售前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6:教材供应价格综合结算率
附件7:评分标准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