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独步天下 于 2016-1-12 09:17 编辑
潍坊益浩食品有限公司 年屠宰18万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年屠宰18万头生猪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投资总额:300万元 (4)建设地点:安丘市新安街办关王村东。 (5)项目规模: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年年屠宰18万头生猪。 (6)建设单位:潍坊益浩食品有限公司 (7)建设内容:规总用地面积4577.5㎡;总建筑面积2212.6㎡,其中生产车间1600㎡,办公室192.6㎡,宿舍300㎡,预冷间120㎡;新购置剥皮机、脱毛机、打头机、打蹄机等先进设备7台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坊益浩食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丘市新安街办关王村东。 联系人:陈国义 联系电话:15106369888 邮编:262100 三、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邮编:750000 电话:0951-6720005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控制措施 1、施工期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噪声,项目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等措施降噪。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是土方挖掘、场地平整、砂石料运输及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粉尘污染。评价建议项目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工期,定期洒水并建设围墙。 (3)固废防治措施 主要为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建筑废水,生活污水使用简易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建筑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采用等离子消毒机除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采用生物除臭等治理措施,经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治理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通过厂区内污水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最后进入安丘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汶河,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工程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物料泵、空压机、引风机、鼓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值约为75~95dB(A)。经过隔音、减振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待宰圈产生的粪便、屠宰车间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内容物、猪毛、猪皮、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材料等。粪便及肠内容物与污泥无害化处理后外售给农民施肥,猪毛统一外售,猪皮外售给制革厂,该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开展工作——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大气、水、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内容:总论、环境概况、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声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评价结论和建议等。 六、征询事项 (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3)当地环境问题;(4)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的影响;(5)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6)对于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7)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潍坊益浩食品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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