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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3月31日起,潍坊这24个路口电子警察将增加新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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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
为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纠正不良交通陋习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托城区新建电子监控设备,从2016年3月31日0点起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新增交通电子警察抓拍点位向社会公告如下:



具体位置
1、乐川东街-潍州路            
2、乐川东街-四平路            
3、玉清东街-鸢飞路
4、玉清东街-虞河路
5、玉清东街-潍州路
6、玉清东街-四平路
7、卧龙街—鸢飞路
8、北宫街—文化路
9、院校街-虞河路
10、行政街—鸢飞路
11、行政街—潍州路
12、潍州路—幸福街
13、民生街—鸢飞路
14、幸福街—鸢飞路
15、樱前街—鸢飞路
16、光明街—鸢飞路
17、潍州路—玉泉街
18、清溪街—鸢飞路
19、清溪街—虞河路
20、宝通街-鸢飞路
21、宝通街-清溪街
22、宝通街—新华路
23、樱前街—梨园路
24、北海路—梨园街

本次新增交通电子警察抓拍点位分布在城区24个路口。查阅去年我市交警部门公布的大数据发现,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是每月的高发违法行为。




交警表示,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通过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时,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在直行车道上拐弯或在拐弯车道上直行,都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出现这种违法行为,驾驶员将受到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请各位相互转告,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潍坊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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