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纠正不良交通陋习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托城区新建电子监控设备,从2016年3月31日0点起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新增交通电子警察抓拍点位向社会公告如下:
具体位置 1、乐川东街-潍州路 2、乐川东街-四平路 3、玉清东街-鸢飞路 4、玉清东街-虞河路 5、玉清东街-潍州路 6、玉清东街-四平路 7、卧龙街—鸢飞路 8、北宫街—文化路 9、院校街-虞河路 10、行政街—鸢飞路 11、行政街—潍州路 12、潍州路—幸福街 13、民生街—鸢飞路 14、幸福街—鸢飞路 15、樱前街—鸢飞路 16、光明街—鸢飞路 17、潍州路—玉泉街 18、清溪街—鸢飞路 19、清溪街—虞河路 20、宝通街-鸢飞路 21、宝通街-清溪街 22、宝通街—新华路 23、樱前街—梨园路 24、北海路—梨园街
本次新增交通电子警察抓拍点位分布在城区24个路口。查阅去年我市交警部门公布的大数据发现,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是每月的高发违法行为。
交警表示,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通过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时,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在直行车道上拐弯或在拐弯车道上直行,都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出现这种违法行为,驾驶员将受到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请各位相互转告,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潍坊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