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潍坊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2月28日山东省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比上年增长7.8%;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比上年增长7.9%;人均消费支出9519元,增长8.8%。 一、2017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
1、山东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
2、山东省城镇年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
3、山东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
4、山东省农村年人均消费支出9519元。 二、赔偿项目: (一)一般伤害赔偿范围: 1、医疗费:包括住院费、挂号费、门诊费、其他医疗费用。 2、误工费:以实际损失为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3、护理费:以护理人员的实际误工损失为准,或者参照护工标准。 4、交通费: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公务员差旅费标准。 6、营养费:一般通过司法鉴定予以确认。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1、残疾赔偿金:从十级到一级,十级最轻,一级最重,区分农村、城镇、城乡结合标准,赔偿金数额根据伤残等级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关键要看伤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然后区分被抚养年限及抚养人人数。 4、康复费:实际发生的,并且是必要的康复费用,一般需要鉴定。 5、护理费:主要指因康复治疗和后续治疗所发生的护理费用。 6、后续治疗费:需要鉴定予以确定或者带实际发生时再主张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1、丧葬费:6个月的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2、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消费支出确定,区分被抚养年限及抚养人人数。 3、死亡赔偿金:分60岁以下,61到74周岁之间,75周岁以上分别计算。 4、交通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 5、误工损失: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造成的误工损失。 6、住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住宿费。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区分侵权人是个人还是单位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在1000到100000元不等。 (五)财产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准。 (六)鉴定费、评估费:以正式票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