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潍坊环保 于 2018-6-29 16:57 编辑
潍坊光华荣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座椅)组装、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潍坊光华荣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是于2016年6月在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法人代表赵月强,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新技术研究服务,汽车零配件组装、生产(不含铸造)。潍坊光华荣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在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以东,樱前街以北,租赁潍坊广生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闲置车间,并购置海绵生产线、座椅组装流水线等设备共计15台(套),建设了“汽车零部件(座椅)组装、生产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8592m2,总建筑面积9182m2,总建筑面积中:主要生产车间2座(海绵生产车间、座椅组装车间)建筑面积6990m2,宿舍和办公室等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192m2,项目厂区东临山东星科职业培训学院,南临樱前街,西临潍坊广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临山东华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汽车座椅20000(套)的生产能力。 潍坊光华荣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6月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209号)进行了“汽车零部件(座椅)组装、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于2017年9月7日通过了潍坊市环保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环保审批(见附件潍环高书审字[2017]10号),该项目于2017年11月租赁潍坊广生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闲置车间进行建设,并于2018年3月投入生产,企业目前暂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2018年6月8日,潍坊光华荣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组织会议,对本公司“汽车零部件(座椅)组装、生产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潍坊源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并邀请了2名专家。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我们认真修改、完善了该验收监测报告,最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一、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上实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海绵生产车间浇注、涂脱模剂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UV光解催化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m的排气筒P1排放。 脱模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UV光解催化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m的排气筒P1排放。 破泡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液体物料桶即用即启,减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真空破泡机、发泡机械转盘线、组装生产线等生产设备运转产生噪声,噪声值范围在70dB(A)-85dB(A)。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合理布置等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包装桶由厂家直接回收利用。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过滤棉、废发泡(修剪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活垃圾。 废发泡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废过滤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管理 企业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6、环境风险 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了《潍坊光华荣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到高新区环保局备案。 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潍坊源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潍坊光华荣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座椅)组装、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 厂区污水总排口pH值在7.46-7.55之间,其他各项指标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悬浮物170mg/L、化学需氧量358mg/L、生化需氧量118mg/L、氨氮11.3mg/L。废水中各项污染指标监测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2、废气 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浓度为4.2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0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5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5.8dB(A)—56.8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6.2dB(A)—47.0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5、总量控制 经核算,项目验收检测期间COD、NH3-N排放总量分别为0.056t/a、0.0056t/a,均满足环评批复中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为0.102t/a, 氨氮为0.010t/a) 6、公众参与 本次发放问卷50份,回收有效问卷50份。调查结果显示,有90%的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表示满意,10%的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表示基本满意。 三、验收结论 潍坊光华荣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座椅)组装、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