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试验及计算分析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的要求,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试验及计算分析能力提升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发动机试验及计算分析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项目概况: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投资52401.5万元人民币于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地块建设“发动机试验及计算分析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777平方米,项目建设一栋试验中心及配套设施,购置发动机试验台、全流CVS系统等199台(套)关键设备,形成发动机试验准备区、发动机试验区及辅房区域,项目建成后可达到所试发动机最大功率达到1000kW的能力;项目劳动定员67人,项目全年设备年时基数1970h,工人年时基数1820h,实行单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项目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申请报告对此设计了相应的防治措施,本次环评也将针对项目污染物的排放提出相应控制措施,确保项目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环境影响大纲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报告审批完成后,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①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53650278; 联系人:王志坚; ②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潍坊绿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6636231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分析项目建设内容和周围环境状况,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确定评价因子、等级和范围;分析工程污染因素,确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强度、方式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通过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明确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预测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明确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总量控制目标。根据上述工作,提出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在提出问题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项目的建设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疑问、看法、建议或要求。 (3)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设有何建议和要求。 (4)以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项目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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