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有效提升公共交通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潍坊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认真调研,结合城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拟在东风街(向阳路至金马路)设置公交专用车道。
一、东风街(向阳路至金马路)基本路况 该路段全长6.4公里,路宽36米,为双向10车道(含非机动车道2条),共设置公交站点18对,运行16路、22路、56路等3436台公交车辆,公交运行密度、分担率较高,具备设置公交专用车道的基本条件。
二、公交专用车道设计样式 公交专用车道设置在道路最右侧机动车道,两侧地面纵向施划黄色标线并标有“公交专用”字样,进出路口悬挂有“公交专用”等交通标志标识。
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规定 1.每日7:00-8:30,17:00-18:30为公交专用时间段。在此时间段内,公交专用道禁止公交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但校车、7座(含)以上车辆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可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其它时段社会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但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 2. 公交车辆应当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并按照顺序依次进出站点。公交专用道前方遇有障碍时,只允许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通行,超越前方障碍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 3. 社会车辆允许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但不得影响公交车辆正常通行。 4. 其它车辆在交警指挥下可借道使用公交专用车道。
四、违法处罚 违反上述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以上拟采取的各项措施,请广大市民及社会群体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等请于2020年6月25日前发送至jjzdjgk@163.com。
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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