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一部电视剧《扫黑风暴》席卷全网,受到广大网友的追捧和认可,收视和口碑齐飞。这部电视剧剧情跌宕起伏,演员的演技令人折服,内容取材改编自全国扫黑办提供的真实案件,其中包括震惊全国的“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湖南文烈宏涉黑案”、“海南黄鸿发案”等等,将这些真实的事件通过一个又一个故事呈现,运用影视化的方式展现在观众面前,直面社会现实,展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大案要案的侦破过程和取得的成果,塑造了新时代扫黑英雄群像,彰显了对黑恶势力坚决斗争到底的决心和信心。 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很多大案要案被侦破,黑恶势力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是,黑恶势力存续已久,并不可能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打击就能从根本上铲除和杜绝的,仍然需要建立持续性、常态化的打击惩戒机制,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形式、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很多黑恶势力后面都有“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应该恪尽职责,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将反腐败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惩治黑恶势力后面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要紧紧依靠群众深挖彻查“保护伞”。对于一个地方的黑恶势力,群众是最清楚的,面对黑恶势力,很多群众敢怒不敢言。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应该紧紧依靠群众,利用多种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主动性。 要以工作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于一些大案要案应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让群众了解扫黑除恶的工作实效。对于一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时通报对他们进行查处的相关进度,向全社会释放出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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