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意为住所;冢,意为坟墓。二者笔画相同,字形相似,唯一的区别在于“点”的位置。虽然只有一“点”之差,所表达的含义却大相径庭。 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家与冢的这一“点”区别,尤为重要。这一“点”,是站位的高一点与低一点;这一点,是约束的紧一点与宽一点;这一点,是要求的严一点与松一点。究其根本,这一“点”反映的是党员干部对自己和家人的要求,以及对家风的塑造。要求严了,家风正了,点的位置就正了,就有了“家”,就是温馨的港湾。要求松懈,点会变歪、下滑,“家”就成了“冢”,会把自己和家人带入罪恶的深渊。 正确认识端正家风之要。古语有云,“天下之本在家”。家庭作为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其风气好坏对于民风社风、党风政风有着巨大的牵动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家风建设的重要性,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党员干部应充分认识家风的重要性,带头增强弘扬良好家风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践行。要始终牢记党员干部的家风不只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更是关乎党和党员形象的大事,家风好,才能幸福美满、家道兴盛;家风差,终会祸及子孙、贻害社会。 切实承担涵养家风之责。家是人与人的结合,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崇德向善还是藏污纳垢,关键在于家庭成员整体的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纵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例,很多人就是因为家风不正,疏于对自己和家人的管理和要求,而一步步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党员干部要把涵养家风作为分内之责,在持续锤炼党性修养,提高自我境界的同时,积极主动向家人传导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实际行动带动家人崇德向善、遵纪守法。要坚持与家人不定时“检视”“回望”,主动对自身行为进行约束,尽好互相提醒监督之责,共同把家看住守好,共同抵制不良诱惑,共同筑起反腐防线。 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侵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大量的公权力,这些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应始终也只能为人民所用,不应成为任何人谋取私利的手段和媒介。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牢牢把握人民公仆的定位,坚决摒弃使用公权力“封妻荫子”的错误思想,更不能纵容身边人“拿鸡毛当令箭”“扯虎皮拉大旗”,将公务员变成“私务员”、公仆变成“家奴”。要始终把握好公与私的界线,杜绝产生特权思想和特权思维,更不能利用特殊身份侵害群众利益、践踏公平正义。要坚持言传身教,始终心存敬畏,自觉竖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树立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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