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昌乐县交警大队制造假案事实真相 潍坊市昌乐县交警大队,在处理我儿子与该县公安局交通肇事者姚胜驾驶着套牌车在公路上故意逆行闯红灯,造成撞车伤人一案,交警违法办假案,此次交通事故,昌乐交警大队认定书认定的肇事者姚胜负全责,认定的车主是闫航州,车牌号是鲁GB396J,据详查2014年11月14日前鲁GB396J是昌乐县洪河镇冯家村,姓名是冯敬发,而闫航州的车牌号是鲁G98899,是真实身份证:410522197703284016是河南省人,2014年11月14日后鲁GB396J车牌号及别克车辆型号SGM7240GS车变更为闫航州名下,制造这样的假认定书,人车不相符,牛唇不对马嘴,并且肇事车辆用的套牌手法,再看昌乐交警大队三番二次篡改原始监控录像,毁灭证据,驾车肇事人体貌特征,形体动作与其真正的姚胜根本不是一个人,与我同去昌乐观看监控录像的律师也曾多次提出与姚胜本人作一个比对鉴定,遭到他们的严词拒绝,这很明显姚胜是在他们的指使强令下,做了此次交通肇事的替罪羊,不然为何百般庇护藏匿拒见,由此可见确实是弄虚作假,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至今两年多了,通过我四十多次上访,有关部门领导没能采取有力措施来作处理,特上网呼吁,敬请国家机关与新闻媒体、群体团体,关注此案! 发布人:李若东 联系电话:13853651664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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