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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规:公共设施贴小广告最高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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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到此一游”罚一千!贴广告罚五千,长点儿心】24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以下称《管理条例》)。《管理条例》新增处罚内容,并提高处罚额度,自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公共设施上和树木上乱刻画要罚款1000元,肆意张贴宣传品处最高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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