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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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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专员是企业向政府层面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寻求帮助的责任主体,必须从熟悉经济政策、热心企业发展、善于综合协调的机关干部中选派。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这次选派的范围为:
1.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
2.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上属驻潍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高等院校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市直经济主管部门及部分单位正科级干部;
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
4.各镇(街)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
各类中小学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2021年上半年即到龄退休人员,以及其他不宜纳入的人员,不在这次选派范围之内。服务企业专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动态调整。
(二)联系服务的企业和项目
纳入联系服务范围的企业为,合法登记为企业性质、具有独立办公场所、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且依法纳税、职工人数10人以上的市场主体,重点是工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纳入联系服务范围的项目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确定的省市县级重大重点项目。
原则上,每名厅级干部联系服务4个企业、3个项目;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联系服务3个企业、2个项目;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上属驻潍单位副县级以上、各高等院校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服务2个企业、1个项目;市直经济主管部门及部分单位正科级干部每人联系服务1-2个企业或项目。联系服务企业原则上同时联系包靠该企业所实施的项目。县、镇两级参照实施。
(三)职责任务
1.摸清企业情况。深入企业现场和项目一线,全面了解基本情况(包括生产经营状况、项目需求、产品市场等),认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以及对营商环境、涉企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宣传解读政策。通过发放惠企扶企政策汇编、开展政策解读咨询等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出台的减税降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审批服务、金融支持等涉企热点政策,帮助企业更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3.收集上报问题。对企业反映的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和有关诉求认真做好登记,能协调解决的马上帮助解决,协调不了的,及时通过“潍企通”平台上报。
4.帮助项目审批。对新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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