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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犯罪呈现四个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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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表示,与以往相比,传销犯罪活动正呈现出欺骗性更强、手段更隐匿、形式更多样、模式网络化等四个新的特点,打击难度进一步增大。

  现在的传销犯罪活动有的打着“支持西部大开发”等政治旗号,有的编造“高薪招聘”等极具诱惑力的理由,有的利用“连锁经营”等新鲜噱头,比以往更具欺骗性,更具诱惑力。

  一些传销组织开始放弃涉黑性质的“暴力传销”手段,大打“温馨牌”“亲情牌”“友情牌”取得人们的信任,消除人们的防御心理,然后再通过高强度的“洗脑”,全面营造“传销致富”氛围,从精神上控制新加入人员。

  在形式上,以前的传销主要传商品,现在的传销主要传概念,而且名目繁多。传销组织往往编造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体系”,如“消费联盟”“连锁加盟”“框架营销”“互动式科学营销”等,让人眼花缭乱,难辨真假。

  在传销模式上,虽然多数仍为异地“拉人头”的传统方式,但网络化倾向越来越严重,推销产品、培训人员、发展下线、交纳入门费、支付佣金等全部通过互联网完成,扩张迅速快、涉及面广,往往一发就是大案。

  不管传销犯罪披着什么样的外衣,工商部门都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严厉打击。辨别传销真面目,只需看三个特征:一是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才能取得加入资格,二是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三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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