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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公教育】潍坊诸城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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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本着“统一设岗、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市今年面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分配
这次招聘单位为高级技校、工商职业学院、城区高中及农村小学。其中高级技校、工商职业学院各10人,城区高中40人,农村小学(三处街道驻地及城区内小学除外,下同)40人。具体专业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硕士以上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本科毕业生报考须是诸城籍或诸城生源;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面向全国,不限籍贯和生源地;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学岗位的仅限在诸城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2010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8月15日至17日。报考城区高中、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报名地点在诸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诸城市东关大街77号四楼411房间)。报考高级技校、工商职业学院教师岗位的,报名地点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届时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鲁价费发[1998]211号)。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对于报考高级技校、工商职业学院及城区高中教学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所报专业(岗位)一致或相关相近。对报考农村小学岗位的应聘人员,无专业限制。招聘本科毕业生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专业(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专业(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招聘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可适当放宽。符合招聘条件报考的博士研究生,经体检与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的毕业生如已就业,还须提交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试讲)前未能提供报考证明的,则视为放弃。
3、考试
报考高级技校和工商职业学院教学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常识和综合写作等)。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岗位,以笔试分数(含加分)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城区高中和农村小学教学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和教育理论,满分总计150分(专业课主要包括所报专业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部分,满分5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岗位,以笔试分数(含加分)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学科,抽签决定讲课时间、顺序及讲课课题,备课40分钟,讲课15分钟,满分50分。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均不再按比例折算。
笔试时间定于8月21日上午8:30至11:00,具体地点、场次等详见准考证。面试(试讲)定于8月25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具体地点、场次等另行通知。
考试工作结束后,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诸城人事人才网”、“诸城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如发现问题并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4、加分政策
报考城区高中和农村小学教学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截至2010年8月31日,在诸城市服务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鲁组通字[2009]18号)的有关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5、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定于8月26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应聘同岗位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6、聘用
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诸城市教育局办理调动或就业派遣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按规定享受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同条件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本次招聘到农村小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农村小学任教满8年。

咨询电话:0536—6112824,0536-6062524
监督电话:0536—6212236
附:诸城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诸城市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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