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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无潍坊市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潍坊市户籍、在市外就读且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须提供有效的户籍及学籍证明材料;未在潍坊市初中就读且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来潍坊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潍坊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为避免考生在异地重复参加考试,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潍坊市内其他县市区借读且需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考试的学生,原则上参加借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的考试;其参加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及有关科目考试或考查取得的成绩,须经借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并于6月10日前提供给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
在潍坊市外就读且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学生,或经批准后由外省、市来潍坊市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潍坊市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对于高中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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