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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职责与法律责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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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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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10
发表于 2013-7-22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比如被监护人用监护人的钱买房子,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是买的房子归被监护人所有)
2、监护人不明时:由顺序在前的且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责任。
3、被监护人侵权时,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前提是被减轻的部分必须有人承担,如果没有,则监护人即使尽了监护责任,也要承担全部责任)
4、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未满18周岁的,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监护人应当适当赔偿。侵权人已满18周岁的,原则上由本人承担;但无经济能力的,抚养人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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