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金宏泰置业有限公司金马怡园三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潍坊金宏泰置业有限公司金马怡园三期项目信息公开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金马怡园三期项目 概要: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685m2,总建筑面积7582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8420 m2,包括一栋37层综合楼1#,一栋27层综合楼3#,一栋7层综合楼2#,地下建筑面积为17400 m2。 2.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潍坊金宏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金勇 联系电话: 18663666636 3、承担本项目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青州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63649256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中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的环境影响有噪声、扬尘、建筑垃圾以及对交通的影响。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以下措施: ⑴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噪声,不得在夜间进行路面夯实或其它高噪声的作业。如因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在开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以便取得谅解,并尽可能集中时间缩短施工期。 ⑵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⑶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同时要选择设备放置的位置,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以把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严禁车辆进出工地时鸣笛,严禁抛扔钢管等。 ⑷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由于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对环境影响较大,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中沟渠挖出的泥土堆在路旁,旱季风致扬尘和机械扬尘导致沿线尘土飞扬,影响附近居民和工厂。为了减少工程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⑴工程承包者应按照弃土处理计划,即使运走弃土,并在装运的过程中不要超载,装土车沿途不洒落,同时车辆应限速行驶。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弃土满地,影响环境整洁。 ⑵现场施工中,建筑材料的堆放及混凝土拌和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措施,设置挡风板。 ⑶施工中遇到连续的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对弃土表面洒上一些水、防止扬尘。 ⑷施工者应对工地门前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一旦有弃土、建材洒落应及时清扫。 3、施工中建筑垃圾处理措施 在本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以及建筑物的拆迁将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拟采取以下措施: ⑴应考虑用于市政与规划部门指定的建设工程基础填方或洼地填筑进行消纳。剩余部分垃圾可运送至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垃圾的外运车辆应加盖篷布,尽量减少沿路遗洒,影响环境。 ⑵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严禁混入建筑垃圾当中,并及时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⑶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 4、交通及基础设施影响防治措施 ⑴由于工程施工作业,在某一段时期内,土、石、砂料的运输车辆可能急剧增加。如果调度不当,可能影响交通运输的畅通,因此应当加强交通的管理和调度。 ⑵运输车辆如果超载或被覆不当,途中常会撒落土、石、砂料,若不及时清除,将造成路面损坏,而且天气干燥时会造成路面扬尘,遇雨会造成水土流失。因此,要求加强对司机及装卸工人的环境保护教育和环境监理,并派人员负责撒落物料的清除。 (二)、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该项目建成后,主要产生生活垃圾及商业废弃垃圾、生活污水及商业废水、废气和噪声等污染源。 1、生活垃圾及商业废弃垃圾处理措施 区内设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小于70m,并设有垃圾中转站,由物业管理和环卫人员有组织清运,保证区内清洁卫生。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 ⑴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 ⑵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 ⑶规划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采取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垃圾散落; ⑷每天至少固定运送垃圾一次; ⑸选择合适的临时垃圾堆放场所,防止垃圾的气味污染环境,同时,还要注意防雨,以免垃圾的滤液污染地下水。 ⑹充分发扬本项目商户容易组织和管理的特点,进行环境教育和宣传,使各住户能够从自身做起,从个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投放做起,并尽量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2、生活污水及商业废水的处理措施 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生活污水及商业废水处理装置在项目投入使用后必须保证同时运行,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处理装置,必须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商业废水完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保证达到《CJ343-201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生活污水及商业废水经污水管统一收集后,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及商业废水处理装置应该安装实时在线监控系统,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3、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1)对日益增多的汽车,设置汽车地面集中停放区,减少对区内环境的影响。 (2)项目区内大面积绿化亦可以有效改善项目区内空气环境质量。 4、噪声污染防护措施 根据功能区的划分,交通道路网的分布、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作用,均符合防噪声设计要求,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小区外围临交通干线上,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对进出该区的汽车禁止鸣喇叭,水泵及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商户环保意识的培养,减轻生活噪声的影响,建议采用降噪窗,并进行垂直绿化,有效吸声、隔音、降噪。 在区内周围和内部加大绿化面积,降低噪音的传播强度。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报告认为,在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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