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复合型智能传感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潍坊市玉清街以北歌尔电声园厂区内 建设规模:该项目利用歌尔电声园厂区内现有的闲置厂房3600平方米和公用辅助附属设施,购置/自主研发复合型智能传感器制备所需激光划片机、固晶机、全自动传感器测试机等关键设备及MEMS结构仿真等软件共118台(套),建设多系列组合传感器柔性生产线,形成年产复合型智能传感器系统3500万套(其中自主研发生产用于系统集成配套的温湿压、麦克风+惯性、麦克风+环境等组合传感器超过7000万只)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重阳1866360864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卓成天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13331292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项目建设之前应对项目周围环境进行调查评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怎样的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反馈意见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5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O一七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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