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临朐县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保障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招收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招收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均为男性。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自愿从事该项工作。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五)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实际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身体匀称。 (六)具有临朐县常住户口,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退役军人、专业技术、A1驾驶证等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收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收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实施。由临朐县公安局政治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临朐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报名。
2资格审查 由临朐县公安局政治处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范围。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按照面试成绩1: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共3项。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体检和政审资格。
五、体检与政审
体能测评合格者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体检、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后的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临朐县金卫保安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名地址:临朐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联系电话: 0536-3212312
临朐县公安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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