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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1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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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1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和90名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教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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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应聘人员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七)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考察体检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考察体检资格。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5日11:00—5月11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子栏目查看登陆网上报名窗口(http://rsj.weifang.gov.cn/rsks/wsbm/,下同),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5日11:00—5月11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5月5日11:00—5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子栏目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5月18日9:00—5月25日9:0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潍坊滨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滨海区未来大厦609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招聘岗位为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相应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5月5日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为教育类(岗位性质:G),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由滨海区招考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滨海区招考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精神,加快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关于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按照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的通知》(鲁编办发〔2012〕3号)等规定,新进入幼儿园的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教师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滨海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5331037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监督电话:0536-5331627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考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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