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建局日前发布《购买商品房温馨提示》,其中涉及到了买房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签备案如何查询、投诉举报途径等信息,请大家仔细阅读,积极转发~原文如下:
购买商品房温馨提示
尊敬的购房者: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在购房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楼盘证件要齐全
购房人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售楼处现场公示证件是否齐全。对证件不全的楼盘,请不要购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支付任何价款。
公示证件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楼盘属期房的,还应当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属现房的,还应当具有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二、签订合同须用心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维护房屋交易双方权益及责任权利的重要凭据。合同一经签订,除合同条款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外,均具有法律效力。
1、购房人应要求开发企业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签订合同(即网签合同,带有二维码及合同号等信息)。
签订合同过程中,开发企业需通过身份证识别仪采集购房人信息,利用高拍仪即时上传购房人手持身份证影像资料。网签完成后,购房人将收到潍坊市住建局通过网签系统发送的合同网签温馨提示短信息。 2、购房人应认真阅读购房合同,特别是合同中关键条款,如房屋面积、价格、面积差异处理方式、交房时间及注意事项、房屋登记时间等,双方协商并确认所有内容。
3、购房人认为开发企业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以及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卖方承诺的事项(包括销售人员承诺),对其购买行为有影响的,应当要求开发企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三、交款要有通知单
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是业务主管部门维护购房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是由开发企业开设、政府监管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售楼处有公示。
购买期房的,购房人应凭业务主管部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有条形码或者二维码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交款通知单》,直接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
四、备案登记要及时
商品房预告登记是维护购房人利益的有效途径。购买期房的,购房人务必要求开发企业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并及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购买现房的,购房人应要求企业在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开发企业需通过高拍仪即时上传购房人手持身份证及合同签字页影像资料。
五、违规销售要警惕
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且向购房人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建成的商品房,均属违规行为。
六、信息查询、投诉举报有途径
1、信息查询办法:
购房人可电脑访问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或打开手机APP(潍V)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
查询地址及方法: http://jsj.weifang.gov.cn/——房产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网上房产。
输入预售许可证号、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幢号等信息(可输入一项或多项信息进行模糊查询)查询该项目所在区域、项目名称、幢号、预售证号、开发企业、发证日期等信息。
准确输入买卖合同号、身份证号码及买受人姓名(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查询合同网签备案。
2、投诉举报途径:
购房人可致电12345市长公开电话进行咨询和违规行为投诉。 政务咨询: http://jsj.weifang.gov.cn/gzcy/zwzx/ 局长信箱: http://jsj.weifang.gov.cn/gzcy/jz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