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区张疃村原党支部委员丁洪瑞套取社保资金问题。2018年6月至12月,丁洪瑞担任张疃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利用保管村民社保卡的职务便利,通过盗刷他人社保卡、伪造诊疗记录的方式,套取医疗报销费用共计19267.6元。2019年4月,丁洪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临朐县辛寨镇房家庄中心村原党支部书记熊玉侵占惠农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6年,熊玉利用担任辛寨镇房家庄中心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将上级拨付的12338.93元小麦种植补贴款和6070元农田水利设备维修养护项目基金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019年5月,熊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高密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刘金堂收取企业好处费问题。2014年,刘金堂利用担任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两家企业办理项目立项手续牵线搭桥,并两次收取某企业负责人楚某某好处费共计50000元。2018年11月,刘金堂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2019年3月,刘金堂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诸城市林家村镇城管中队向群众乱收费问题。2019年3月,林家村镇城管中队在无收费依据情况下,违规向6户摊主收取费用共计2000元,刘记作为该城管中队中队长,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另外,刘记还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019年6月,刘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责令退还。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问题导向,拿出过硬手段,采取有力措施,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教育医疗、惠民惠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腐败、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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