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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寿光李安源、张海民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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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寿光市纪委市监委通报

寿光市圣城街道后朴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安源、
原党支部委员兼保管张海民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共寿光市纪委、寿光市监委对寿光市圣城街道后朴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安源、原党支部委员兼保管张海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安源身为圣城街道后朴里村原党支部书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违反组织纪律,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在换届选举中搞拉票贿选;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后朴里村委通过虚报支出形成“小金库”负主要责任;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涉嫌挪用资金罪,应予严肃处理。


张海民身为圣城街道后朴里村原党支部委员兼保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后朴里村委通过虚报支出形成“小金库”负直接责任;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伙同他人或单独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罪,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寿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寿光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安源、张海民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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