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9-9-2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2# 活地图
我将谈判结果,向吕岐山同志谈了,又随吕主任向赵、张两位专员做了详细汇报,同意了双方协议意见和内容。吕主任也见了来潍了解情况的“青建”总经理萧翼。影院和“青建”在该公司正式签了合同,双方签字代表是刘凌和萧翼。影院从草棚又搬回到胡家牌坊大礼堂。
“青建”随即在市内增福堂街1号陈家大院内(今潍坊三中校园)设立了办事处,主任是谭良辅,后改换孙科本;现场勘查的工程师是于琦和栾凯;正式施工后,派来的现场工程师为张文良。绘图设计和规划由一位留美的设计师吴某承担,他很有设计经验。我方根据资金和实用要求,提出的最初方案是,总容量1000至1200人,池座800人以上,占池座一半面积的二层楼,座位300人左右,三层小楼为放影机房。吴设计后估算,需25亿到30亿元。专署领导认为费用太多,没有那么多余粮相抵,要求改变图式。吴又重新设计,最后双方确定为不盖正式二层楼,改建成运动场和跑马场那样的观众看台,通体水泥制作,步步登到二层高度,全场可容座位1100人上下。院墙为双层砖,不建什么附属房屋和设备,所以院内无厕所,房建成后,影院在房旁小院中修建。机房改为悬吊式小三楼,从一楼有楼梯直达。影幕后墙盖三层楼,各建小房间为办公室和职工宿舍,总设计费为20亿上下。专署领导同意了这个方案。1949年底,施工队进入现场,开始正式拆房动工,常住施工员姓王。
在拆除旧房时,还有一个槐树问题的插曲。在原文庙东南墙角,靠近马路的地方有棵国槐老树,直径约80cm,据老人们说是清前期所植,已有300年树龄。当年文庙院内还有多棵柏树,早已被反动军政单位伐去,只剩这一棵树,因不太值钱,才被留了下来。建筑公司认为有碍施工,应该伐去。经与其再三研究,网开一面,将南墙房基稍退后一点,施工时避开一些,终于将这棵老国槐保留了下来。至今,影院已拆除了,但树还迄(屹)立在路边,给人带来不少葱笼绿意和遐想(即今潍城区东风西街亚星桥西的古槐)。
建设开始后,为保证及时付款,专署领导决定将200万斤库存高粱抓紧出售,仍由我来执行。我与市粮食公司秦延生经理商谈,他根据潍市粮食供求情况,估算只能收购120万斤,80万斤余粮,只能到附近各县去卖。会计张华与昌乐粮食公司研究,昌乐方面同意收购,但需分批收付,这在时间上,并不影响向建筑公司付款。于是,双方也签订了买卖协议。我向吕主任做了汇报,请他转告给领导。
卖粮是从专署开调拨出库粮单后,将调拨单交粮食公司,由公司直接派车去拉,公司随即将粮款划拨到影院账上,影院立即按时划拨给建筑公司。几方的收支都是通过人民银行划拨,影院见不到现金,也从没有动用过一次粮款另作他用。最后,双方结算时,建筑款为20亿多些,不到21亿元,具体数现已记不得。结算工作,是由影院会计张华和建筑公司办事处会计具体办理的,双方负责人最后核定签字。
新影院面积大了,座位多了,各方面工作也将多起来。经领导同意增添了两位女售票员都是供给制待遇;一位员工家属承担前厅小卖部,自负盈亏;大门和场内也增加了两个收查票的人员,其中一个还兼做木工;招聘了一位绘图宣传员,又给二位技师配备了一个徒工助手。所需人员基本配齐,仍是人少事多忙些罢了。
新影剧院建成开业前,请潍市名书法家、名中医郭谷石老先生给影院题写大字名额。他在自己家中,将几张纸连接成为一个大字的纸,铺在地上,脱了鞋子,站在纸上,手执自制的大笔、筒装墨汁、书写每字二米见方的“新华影剧院”五个大字,每写一字,休息一会,自认为不合意,就再重写,直到满意,写了将近一周,从中选出他认为满意的五个大字,交给影院。这一辛苦劳动和所用笔墨纸张,他没收取任何费用,完全是为了给新影剧院做奉献。当即由专业工人按字原型尺寸,用水泥复制在影院前面墙的最高处,又由电工制作了同样尺寸的霓虹灯管字形。晚上灯管亮起来,红光一片,美丽壮观。据廿里堡(今奎文区廿里堡街道驻地)的人说,到了晚上,在他们那里,都能看到字的红光,非常醒目。
1951年元旦,新院开业,放映的第一部影片,是上海文华影业公司出品,根据老舍先生名著改编,由名演员石挥主演的名片:《我这一辈子》。此后,华北影片经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杨主任,亲自来潍了解了影院各方面新情况后,很痛快地与影院签订了长期供片合同。月供4至5部影片,可以选择任何票房高及剧情佳的影片,改变了过去那种时时为难的处境。总之,新院使一切业务都走上了影业的正规道路。
但是,影院扩大了,原有的电影放映机及其音响设备,已不能承担新影院的演出任务。专署领导亲自体验、了解后,又下决心更换新机。拨出20万斤高粱,卖了两亿元,我与技师朱德茂到上海电影机制造厂,购买了两台美式新型司普莱斯牌电影放映机,替换了旧机。就这样,在专署领导全面关怀下,整个影院从房子资金到放映设备,全都旧貌换新颜。新华影院的名字,也经领导同意改称“新华影剧院”,其功能仍是平时演出影剧,同时也是昌潍专署和潍坊市的大会场地和礼堂,直至拆除也未改变。(文中括号内正楷字体为编者所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