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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不达标主要原因有哪些? 据了解,房屋建筑围护结构达不到节能标准、小区集中供热率不高、供热设施与供热管网不匹配、家庭装修造成暖气片散热效果差、供热企业供回水温度偏低等都有可能造成供热不达标。一是部分老房子没有外墙保温结构、窗户为普通窗户,隔热效果差,很多热量都从外围护结构散失了。二是小区供热率不高,左邻右舍不供热,通过户间传热一家的热量分散到几家,供热效果大打折扣。三是楼的两山、楼顶都是供热的薄弱环节,同样的供回水温度,室温与中间单元要有差距。四是部分小区供热设施与供热管网不匹配,整个供热系统不平衡,有的居民家里热的开窗,有的冷的需要穿棉衣。五是因家庭装修原因,把暖气片包裹起来或者擅自改装暖气片,影响散热效果。此类原因还有很多,居民应针对各自具体情况进行对症解决。
温度不达标通过哪些渠道解决?
如果用户所在小区供热工作由物业公司或房地产公司负责,应及时与物业公司或房地产公司联系,要求处理;对物业公司或房地产公司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区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如果用户所在小区供热工作由供热企业直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寻求处理:
(一)应先拨打供热企业服务电话,要求处理。
(二)对供热企业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再拨打所在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各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电话分别是:奎文区建设局:8266369,潍城区建设局:8188873,坊子区建设局:7998234,寒亭区建设局:7277811,高新技术开发区城建局:8882807,经济开发区市政局:8060970。
(三)对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结果有异议或供热质量事件影响区域跨行政区的,可拨打市市政服务热线12319投诉。
温度不达标怎样申请测温?
用户如对居室供热温度有异议,可先向供热企业申请测温,接到申请后,供热企业要派出有温度计量专业知识的人员入户测温。对供热企业测量的温度值有异议的,居民和供热企业均可委托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前去测温。测温时,测量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现场如实记录测量数据,双方现场对测量记录签字确认。
目前,有很多用户因装修、装饰等原因,将暖气片包裹起来,或者擅自改动暖气片,导致热量不能有效传递,造成供热不达标。供热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如何准确测量室内温度?
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2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测温仪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1米处,测温仪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供热温度测量的具体操作规范,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
入户测温该不该收费?
用户向供热企业申请测温后,供热企业接到申请,要派出有温度计量专业知识的人员,免费前去现场测温。对供热企业测量的温度值有异议的,用户和供热企业均可向质监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的部门提出温度测量申请。供用热双方向第三方提出测温申请的,测温所需费用先由提出方垫付,经第三方测温后,温度合格的,测温费用由提出方承担;温度不合格的,由责任方承担。
温度不达标应如何退费?
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是因热用户装修、装饰等原因造成的,责任由热用户承担;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供热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企业或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测温不合格之日起至供热温度达标之间的累计天数,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热用户退还热费:
(1)普通居室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2)安装供热设施的卫生间、厨房、阳台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在供热期结束一个月内,热用户持有关凭证到供热企业办理退还热费手续。就退费一事,供用热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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