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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牟平: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去向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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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4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牟平: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去向成谜?http://www.qianlong.com/2010-09-03 13:37:57千龙网
 社区卫生服务站曾经交过的管理费凭证
 中国企业新闻网-区域经济讯医疗卫生改革是政府为老百姓真正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医疗卫生改革的重要措施,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具体体现,中央政府为此专门颁布政策、拿出专项经费,对地方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给予政策的扶持和资金经费的补助。
  毫无疑问,中央政府的政策是有针对性的,可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内,多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当地卫生局在落实政策补贴款一事上,却颇有微词,甚至不满。那么该区卫生局在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政策和资金补助方面,又是怎样做的呢?为此,本网先后与牟平区多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了沟通。   据了解,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第一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筹备。当时牟平区卫生局为了完成烟台市卫生局下达的指标,选定了民营医院转型的三家,就是现在的新牟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海德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个体诊所转型的是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政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这两家是挂靠牟平区第二人民医院,其负责人是第二人民医院停薪留职多年的职工。另外,芙蓉河社区卫生服务站挂靠牟平区红十字会门诊部,负责人是红十字会门诊部的职工,停薪留职多年。   以上六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均为个人投资兴办。2006年1月18日烟台市卫生局给这六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颁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07年政府开始购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同年11月30日,牟平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牟平区卫生局签订了责任书。按照有关规定,省卫生厅、财政厅、市卫生局和财政局从2007至2009年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检考评,牟平区卫生局指导、督导、考评,每年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放补贴。   另据芙蓉河服务站负责人和其他社区服务机构反映,烟台市牟平区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严格按照政府规定投资建设并且完成了各项功能性服务,但是每年政府投入的资金到了区卫生局就不见了踪影,区卫生局不但不给各社区落实补贴款,反而还利用开具“只有数额不见现金的收据”,以此方式应付检查。“2007年牟平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拨一分钱,2008年所有社区只得了5000元拨款,2009年所有社区只得了3000元拨款,最可恨的是2009年9月份,每个社区站都收到一个空收据,少的7-8万,多的10多万。”   也就是这个政策规定的补贴款,在牟平区成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卫生局争议的焦点。   对付检查怕露馅 开具空对空收据   2009年9月25日,在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会议上,牟平区卫生局张副局长安排财务科长,要求以“走空账的方式”给各服务站开了一收一付共三张票据。主要原因是“为了迎接2009年省、市社区卫生服务考评小组的验收,由于资金卫生局没有落实到位怕露馅,并且也是为了争取2009年省市资金到位。”芙蓉河卫生服务站负责人如是反映。
走空收据之“付账”
卫生局“入帐”
  对此,该区卫生局局长于9月1日在给记者发来的回复中称,此举“并非走空账,而是预拨资金、规范账目。当时已召开专门会议讲得十分清楚”。“在此之前,芙蓉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其他几家服务站均未单独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和资金账目,“不符合省考评验收标准”。另外,回复还称:“张副局长在迎接省市考评会议上指出,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和资金账目,并在上级资金还不完全到位的情况下,由卫生局预拨部分资金,先建账、后理顺,待资金全部到位后按照具体考核结果和分配意见多退少补。”芙蓉河等服务站则反映,卫生局临时开出空对空收据不是对付检查,而是为了建立独立的账目?显然是有意回避问题。同一天开出一收一付的空收据,而且还是钉对钉卯对卯,收据数额一分不差一分不少。而且都有自己的固定账目,都是有据可查的。   据称,当时开一收一付空对空收据时,挂靠第二人民医院和红十字会门诊部的三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单位会计到卫生局财务科去具体办理,要求各服务站2009年9月份入账10月份支出;芙蓉河、新城、政府街社区服务站都是通过原单位转了一步。“会计让我开收据收到能力建设费和卫生服务费72342.00元,随后会计又以药费名义开收据52342.00元,以管理费名义开收据20000.00元,合计也是72342.00元是相对应的。”   芙蓉河卫生服务站反映,那个药费收据是不存在的,“我从没有在单位进过一分钱的药,以药费名义开的收据是假的。”而另外的那个管理费的收据也是莫须有的,“我是从2004年12月至今一直不领工资个人交保险和管理费给单位的,有缴纳过费用的票据为证。”   至于那个注明项目为能力建设费和卫生服务费的工商服务业统一收款收据,不只是芙蓉河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反映,“只见收据,不见政策补助资金”。   王局长在个人回复中,关于空收据中实质性的问题--“管理费”和“药费”并没有任何解释,只是在述说,且是没有提供证据的阐述,可信度几乎为零。   值得一提的是,王局长在个人回复中称,当初之所以成立芙蓉河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原因“是前任领导班子出于助其生活困难而考虑的”。而芙蓉河服务站负责人对此则大为不满,“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不是因为挂靠并成立服务站才解决了生活困难,“在承接服务站之前,虽说是停薪留职,但自己经营有药房生意,收入可观”。   政策补贴年年有 落实到位不常见   在2006年7月,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中,对于政府补助范围及责任划分、政府补助内容和方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到烟台市,就其相关政策方面也有更为明细的说明,曾出台过诸如《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烟政发[2007]102号】等文件。   据了解,牟平区卫生局为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意见(试行)》及《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绩效考评标准(试行)》,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各项功能、任务,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在2007年11月30日签订了一份责任书。   在这份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了牟平区卫生局的职责。补贴发放依据考评给予补贴:90分以(含90分)上全额拨付经费;80(含80分)-90分拨70%;60分(含60)-80分拨付50%,低于60分,不予拨付。
卫生局曾经分配给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经费补助收据,一共是8000千元
  王局长个人9月2日又发来第二个回复,提到服务经费的分配,是根据服务机构承担服务项目的多少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进行考核分配的,“服务的越多、越好,经考核得到的服务经费就会越多”。换句话说,那些经考核不合格的服务站,理应得到的经费补助就会越少,甚至不分配服务经费。   据芙蓉河服务站反映,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烟台市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费补助6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费10万元。另据,卫生局内部的PPT材料《怎样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显示,项目实施的经费,其标准:2009年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拨付原则也提到绩效考核、以考定补,“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和完成项目数量、质量以及单位服务综合成本等方面,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核定。考核在90分以上,全额拨付;80-90分之间的,拨付70%;60-80分之间的,拨付50%;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拨付。”   只是,牟平区六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成立至今,“新牟、新建、海德、芙蓉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各自共收到补助资金8千元,新城、政府街社区服务站各收到了5千元。”而在《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考评结果一览表--基础部分》的表单内,有些服务站的考评得分是在90分以上,达到了优秀。按照当初的那份责任书的规定,“90分以(含90分)上全额拨付经费”。  
卫生局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的卫生服务责任书
  至于为什么服务站目前只得到了几千元的补贴,王局长则称“按照他的服务能力和水平”“8000元少吗?”但王局长一直未提供证明某些服务站在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方面不足或是考核不合格的证据。   王局长在回复中曾多次提到,上级拨付的经费资金“未完全到位”。而牟平区政府在2010年1月17日的回复中则称,“截止目前,市财政局共拨付建设资金156万元,其中包括区级资金104万(经省市考核验收合格后,每个中心市财政补助10万,区财政补助20万;每个站市财政补助2万,区财政补助4万。新牟、海德、新建3家民营医院转型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予补助)。区财政局于2009年12月将能力建设经费96万元拨付到区卫生局(区级资金104万元由区财政局收回)。区卫生局将芙蓉河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经费2万元于2009年9月预付给承办机构-红十字会医疗服务门诊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2007年市、区拨付23万,2008年市、区拨付103.1万元;按照服务人口数和居民建档等综合考核情况,2008年以前拨付给芙蓉河社区卫生服务站8000元。2009年12月,区财政局将省、市服务经费88.6万元在村卫生室建设资金中列支拨付给区卫生局,尚未进行分配。”王局长在回复中并没有提及这些具体的数字,是有意回避还是其他原因?着实令人诧异。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是国家政策规定的专项补助用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挪作他用,必须按相关规定发放政府补助。同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享受的补助却差异甚大。   记者在卫生局内部人士提供的王局长《在全区卫生系统年终总结表彰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2月9日)》中提到,“投资180万元新建了文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争取上级政策方面,全年累计争取各级财政资金4000多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投入1800余万元,争取区级财政资金2100 余万元”。   据反映,2009年9月牟平区卫生局利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名义拨给了牟平区第二人民医院10多万元;同时又以芙蓉河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名义拨给区红十字会医疗门诊部2万元,时值区卫生局局长的司机任红十字会医疗门诊部主任。   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须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城市社区建设内涵,切实减轻广大居民的医疗负担,提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责无旁贷!   洋洋洒洒文字数篇,都不及事实胜于雄辩。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最新进展。   此稿为本网原创稿,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   原文地址:http://qyjj.cenn.cn/info/nid_50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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