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开通跨行汇款业务
尊敬的客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跨行汇款业务已在全国范围开通。自2010年9月16日起,邮政储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账户、绿卡账户签约个人网上银行后可进行跨行汇款交易。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关爱与支持!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登陆我行网站:http://psbc.com 或拨打95580客服电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收取个人活期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公告 为提高我行资源使用效率,向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定,我行将于2010年4季度起对个人活期人民币存款账户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季度统计期内日均存款余额小于100元的活期人民币存款账户。季度统计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计息规定执行。季度统计期内日均存款余额计算方法为一个账户在季度统计期内每天存款余额之和除以存款天数。 我行个人活期人民币存款账户小额账户管理费,自2010年4季度开始计费,扣费时间为2011年1月初固定日期。 1.小额账户管理费按季收取,次季度首月固定日期为扣款日,从账户中自动扣收。 2.在固定扣款日,收费账户可用余额不足全额扣收时,按账户实际可用余额扣收,差额部分自动登记欠费。欠费部分,下季度累计计费,一次收取。 3.对小额账户管理费连续欠费达到或超过1年,账户资金余额为0,且满足长期不动户条件的账户,我行将停止对其提供金融服务。 4.新开立的活期账户在开户季度统计期内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5.客户自行办理清户时,免收当季小额账户管理费,对于以前所欠的小额账户管理费,一律免收。 1.代发低保、社保和养老金等社会福利性资金账户、特定的其他类代发账户; 2.办理授权代缴水、电、煤气、电话等公共事业性费用的活期账户; 4.用于购买基金、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债、保险产品的活期账户; 6.收费期内存在过本、外币子账户的绿卡通活期主账户; 1.如果您的个人活期人民币存款账户不在上述免征范围之内,我行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增加并保持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元; (2)将分散的多个小额账户通过销户、转账等方式集中到同一账户下,使该账户的资金余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元; (3)在我行办理基金购买、信用卡关联还款、代扣代缴等特定的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业务。 2.如果您不接受我行上述收费条款,或需要将多余及长期不用的账户销户,请您于2010年9月30日前尽快到我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个人账户的销户,销户时若需先办理挂失的,在此期间内我行暂不收取挂失手续费。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0。 衷心感谢您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理解和支持,邮政储蓄银行将与您携手同心,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