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
- wfits币
- 0 个
- 注册时间
- 2009-9-19
- UID
- 30803
|
11月19日,昌邑市民安继勇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从今年11月16日开始,龙池镇龙街村村民将他承包的800多亩结晶盐盐田围堰毁坏,卤水全部放出,造成原盐无法收获,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 据了解,由于被怀疑盐田承包延包合同有问题,安继勇与村里几年间打了多次官司,由于不服地方法院判决,最近安继勇申诉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在省高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期间,发生了村民毁坏盐田的事。
现场
村民持锨毁盐田
19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昌邑市龙池镇龙街村龙海盐场看到,十多名中年男子和老人站在盐场西北角的房子旁,房子西侧路上胡乱地堆放着电视、写字台、被褥、桌椅板凳等。龙海盐场的承包人安继勇告诉记者,这些人是他的亲属,由于龙街村的村民突然前来毁坏盐田,亲戚们闻讯后过来帮忙,但是由于来闹事的村民人数众多,他们也无力阻止。在安继勇的指点下,记者发现在盐田远处的东侧和南侧也聚集了很多村民,手中都拿着铁锨。
安继勇告诉记者,这些村民都是受人指使来对盐场进行破坏的。只要来盐场一天,村民都能领取60到100元的费用。18日有一名村民临走的时候,还嚷着说没给他工钱。
毁坏
800多亩盐田被毁
安继勇告诉记者,此前的11月16日早上,盐场里突然来了将近100名龙街村村民,同时还有一台挖掘机开来。村民们每个人手里都拿铁锨、锄头等工具,进入盐场后不分青红皂白,撬开仓库门,把库里的工具和设备扔到了路上,仓库内存放的雨靴、雨裤等大量物资被抢光,装有账本和八百多元现金的一张写字台遭破坏,账本和现金不知道去向。厨房内做饭用的锅也被砸破了,而且他们还强占了一间房子。
随后,安继勇带着记者进入盐田。在几个结晶盐池旁,记者看到,池内的卤水全都没有了,盐池内只剩下厚厚的盐层。“这些结晶盐池马上就能收盐了,没想到遭到这样的破坏,盐也收不了了,有800多亩呢,粗略估算的话造成的经济损失能有200多万元。”安继勇对记者说。
对于50多名村民来到安继勇“继续经营”的盐田扒堤放卤水等行为,齐庆韧解释,这都是村民们的自发行为,作为村两委负责人他也告诫了村民们要守法办事、依法办事。
承包人合同是否有效,法律自会有公论
安继勇拿出他与龙池镇龙街村村委分两次签订的盐场租赁合同。记者看到第一份《盐场租赁合同》是2001年9月20日,昌邑市龙池镇龙街村村民委员会与安继勇与张吉成双方签订了盐场租赁合同一份,合同规定:盐场座落于国防路三号路以东,实际管理面积3000公亩,生产面积2500公亩,租赁期限为六年,自2001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日止;每年租赁费150633.33元,六年共计缴纳租赁费903800元……第二份为双方于2007年5月21日又签订了《延续租赁合同协议书》,约定:“甲乙双方在2001年10月21日签订的盐场租赁合同一份,双方约定2007年11月1日到期,现根据承包人要求因盐场扩建投资太多,目前原盐市场不好,经甲方集体研究和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原盐场租赁合同延续六年,自2007年11月1日到2013年止,承包费上调20%,合同到期后扩建部分归甲方,其他条款不变。”
安继勇告诉记者:“由于原盐价格上涨,2007年10月份新上任的村委主任齐庆韧就不想让我继续承包村里的盐田。龙街村村民委员会以2007年5月21日我与龙池镇龙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延续租赁合同协议书》不是合法有效为由,向昌邑市人民法院起诉了我,并要求我把承包的盐田返还给龙街村。”
11月20日,安继勇告诉记者,龙街村里又来了100多名村民,他承包的盐田继续被毁坏。“因盐田承包合同纠纷,我与村里从2007年开始,打了多次官司,我不服地方法院判决,现在申诉至省高院,谁对谁非法律会有公论,案子再次审理期间,村民们就这样肆意毁坏我盐田财物,却无人来管,我很难理解。”安继勇对记者说。
安继勇拿出他与龙池镇龙街村村委分两次签订的盐场租赁合同。记者看到第一份《盐场租赁合同》是2001年9月20日,昌邑市龙池镇龙街村村民委员会与安继勇与张吉成双方签订了盐场租赁合同一份,合同规定:盐场座落于国防路三号路以东,实际管理面积3000公亩,生产面积2500公亩,租赁期限为六年,自2001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日止;每年租赁费150633.33元,六年共计缴纳租赁费903800元……第二份为双方于2007年5月21日又签订了《延续租赁合同协议书》,约定:“甲乙双方在2001年10月21日签订的盐场租赁合同一份,双方约定2007年11月1日到期,现根据承包人要求因盐场扩建投资太多,目前原盐市场不好,经甲方集体研究和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原盐场租赁合同延续六年,自2007年11月1日到2013年止,承包费上调20%,合同到期后扩建部分归甲方,其他条款不变。”
安继勇告诉记者:“由于原盐价格上涨,2007年10月份新上任的村委主任齐庆韧就不想让我继续承包村里的盐田。龙街村村民委员会以2007年5月21日我与龙池镇龙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延续租赁合同协议书》不是合法有效为由,向昌邑市人民法院起诉了我,并要求我把承包的盐田返还给龙街村。”
11月20日,安继勇告诉记者,龙街村里又来了100多名村民,他承包的盐田继续被毁坏。“因盐田承包合同纠纷,我与村里从2007年开始,打了多次官司,我不服地方法院判决,现在申诉至省高院,谁对谁非法律会有公论,案子再次审理期间,村民们就这样肆意毁坏我盐田财物,却无人来管,我很难理解。”安继勇对记者说。
合同纠纷一波三折
2007年11月,龙街村村委以延包合同涉嫌伪造和恶意串通为由将安继勇告到了昌邑市人民法院,案件历经了各级法院的多次审理:
2008年6月25日昌邑市人民法院(2007)昌民一初字第13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昌邑市龙池镇龙街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安继勇签订的《延续合同协议书》无效。
由于不服判决,安继勇上诉到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2月1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潍民终字第1579号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撤销昌邑市人民法院(2007)昌民一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发回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今年1月11日,昌邑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昌民重字第2号判决:确认原告昌邑市龙池镇龙街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安继勇签订的《延续合同协议书》无效;被告按原物资交接清单返还原告盐滩一处及其他固定资产。
由于不服昌邑市人民法院的再次判决,安继勇又上诉到潍坊中院,2010年7月25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后安继勇又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2010年11月4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