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搜索
查看: 2173|回复: 1

老来苦啊!

[复制链接]

0

主题

8

回帖

28

积分

学前班

wfits币
0 个
注册时间
2010-2-22
UID
39925
发表于 2010-12-23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有错吗?
我们36人均系临朐县冶源镇卫生院退休职工,201010月我们得知本人应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被临朐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无故停止20个月(200811月——20106月),取消了以往的医保龄并以重新加入论处,且处六个月免责期的惩罚。对此,我们多次向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保中心、卫生局的领导提出质疑,他们却相互推诿,互相埋怨,但就是不给予纠正。无奈之下,我们向劳动局提出了要求书面公开对我们的处理决定的申请。于20101115日社保中心做出了“关于原疗养院欠费期间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并通知了申请人。
在“答复”中的暂停我们医保待遇的文件依据是:《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这个文件潍坊市政府在[2010]9号文件中65条已明确对其废止。
社保中心同时还引用了“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潍政发20109号文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潍坊市劳动局潍人社发[2010]30号文第30条作依据,此三条均是针对欠费单位及在职职工说的,且不说这几条与国务院259号令及山东省医保条例精神相违背,更与我们退休人员无任何关系。这是明显的张冠李戴。
根据我们各自条件,均符合潍坊市政府关于“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即潍坊市政府[2010]9号文件第42条之规定:“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城镇职工(含个体劳动者)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我们是依法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临朐县社保中心在对我们的处理中,所依事实虚假,引用法律不当,强行对我们作出停止20个月的医保待遇、取消以往医保龄以重新加入医保论处,并处罚六个月的免责期,从而达到他们克扣我们医保费自己创收的目的,属严重的行政违法,损害了我们36位退休老人的合法权益,临朐县社保中心是否必须取消对我们的错误处理决定,返还被他们克扣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费呀!?。
诚恳地希望各位有识之士帮我们分析一下。谢谢了。




2010-12-6
(签名见附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93

主题

3万

回帖

6万

积分

实习版主

wfits币
4 个
注册时间
2010-7-8
UID
46973
发表于 2010-12-23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
回复 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投诉举报|客服微信号:ppm0536|今潍网-潍坊论坛 ( 鲁ICP备14032312号 )

GMT+8, 2024-11-25 23:37 , Processed in 0.067914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