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召开的第二十三次全省民政会议上获悉,该省将逐步推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要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组织兼职。(据《人民网·山东频道》) 近年来,社会组织聘请党政工作人员兼职蔚然成风,有的党政领导在各类社会组织甚至身兼数职,这源于中国根深蒂固的“面子哲学”。社会组织以聘请高层领导兼职作为荣耀,作为提高社会组织层次的有力筹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则以在社会组织身兼数职作为自己学识渊博的有效象征。正是这种“互利互惠”,加剧了党政工作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的不良风气。 山东要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组织兼职,可能会让部分兼职者有些许失落。但笔者认为,换一下角度来看,这一举措可以让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党政工作人员甩掉更多额外“包袱”,安心本职工作,全力为民服务。 不兼职,可以让党政干部“静以修身”。有些兼职者以为,自己身兼社会组织数职是身份和实力的象征,这导致了不良风气日盛,党政干部虚荣心增强,权力欲望加速升级,不利于干部的成长成才。不准党政工作人员兼职社会组织,可以让更多兼职者摆脱名利困扰,达到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目的。 不兼职,可以让党政干部“术业专攻”。多数兼职的党政工作人员,大都有着自己的专业、爱好和特长背景。不在社会组织兼职可以让他们有更多的业余时间进行专业研究,取得更加丰硕的专业成果。摆脱社会组织兼职的困扰,有利于他们在符合自己的专业岗位上更加求真务实,做到术业专攻,方能有不俗的业绩。 不兼职,可以让党政干部“勤政为民”。党政工作人员应以从政为本,服务人民为本。单纯通过社会组织的一些虚名来对待自己的人生道路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通过本职工作,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让群众满意,才是自己的使命所在。党政工作人员应当俯首听民意、躬身解民忧,做勤政为民的廉政公仆。 不兼职,是为了让党政工作人员更加专职;不兼职,是为了让党政工作人员从一而终;不兼职是为了党政工作人员无愧于时代和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