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返韩办理: 根据中韩双方商定的工作安排,兹决定即日起启动实施诚实劳务人员再入韩业务; 一、招聘条件:
1、曾经赴韩劳务者,且无违法纪录(没有非法滞留记录);
2、20—45周岁的中国公民;
3、身体健康,思想品质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4、男女不限;
5、限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上海市户籍。 二、待遇: 基本工资110-120万,保险全部分享,每周40-44小时基本工作时间,加班是工资的1.5倍 。 三、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韩方发放的外籍劳务人员回国申报表(无申请表者由本公司助申请);
2、有效期1年以上的劳务人员本人护照及护照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4、二寸护照型照片8张(白底); 5、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护照、要有韩国出入境记录; 以上材料不齐备人员,可告知机构,由机构帮助补充资料! 请2012年12月12日前回国的诚实劳务人员尽快赴公司现场办理申报, 最迟不得晚于12月31日; 2012年12月12日后回国的诚实劳务人员按照韩方规定于回国后7日内赴公司现场办理申报,逾期不予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