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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法律故事专题】假冒丈夫和第三者的聊天记录,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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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3-5-23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
最近我发觉丈夫上网时很反常,便偷偷打开电脑上了他的QQ。一个网名叫“猫咪”的女人发来消息,上来就叫亲爱的。为了搞清楚她和丈夫的关系,我假冒丈夫跟她聊天,套她的话。没多一会儿,就被我套出来了,这个女人和丈夫果然有婚外情。事已至此,除了离婚,别无选择。请问:我把丈夫告上法庭,这QQ记录可以用作离婚证据吗?
答:
QQ聊天记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被采信,不能一概而论。就拿你这件事来说,要通过QQ记录证明你丈夫有外遇,至少得有一个前提:你丈夫承认那QQ归他所有,由他使用。QQ没有实名制,QQ名称更是五花八门,你丈夫一抵赖,你就得举出证据将你丈夫和那QQ号之间划上等号,而这几乎是无法完成的任务。假使你丈夫承认与“猫咪”热聊的QQ的确属于他,也还不能说完成了举证任务,QQ聊天记录毕竟存在于虚拟的网络上,不是白纸黑字,因此最好进行公证,证明这个QQ记录确实在网上客观存在。如果不能公证,可以采用截图方式,保持聊天记录最原始的状态,被采用的可能性会高一些。
做好前述工作,还不好说,因为,你丈夫很可能否认聊天记录欲证明的事实,而这只是一份孤证,且网络的特性决定了,QQ名很可能被他人盗用,QQ记录也很可能被修改,你丈夫的婚外情很可能停留在虚拟层面上。你不妨把心态放松一些,拿着QQ记录上法庭起诉离婚,静观丈夫回应,再作打算。
本文摘自牛bb文章网(
www.niubb.net),原文地址:http://www.niubb.net/yuedu/2013/0411/36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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