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与我市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要求我市到2015年,PM2.5浓度要比2010年改善19.4%,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70微克以下。针对这一目标,除加强相关治理措施外,我市今年将分时段逐步加严排放标准,继续严控污染物排放。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分时段逐步加严排放标准主要为:7月1日起,对主城区火电燃煤机组开始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明年1月1日起,钢铁、建材、锅炉、工业窑炉等执行我省第二时段排放标准。对大气污染较重、信访问题突出的区域继续实施区域限批。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视区域空气质量超标情况,分别实施1到3倍减量替代。 我市还将充分发挥专项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推进措施,加快完成重点治理工程。包括继续强化通报、函告、督办、约谈、限批、曝光等措施。加快推进北部四企、山水水泥等重点企业搬迁改造。加大对潍坊特钢的监管力度,督促升级环保治理设施。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100个脱硫、脱硝、除尘治理项目,28个工艺废气治理项目,6个关停淘汰项目,28个20吨以上燃煤锅炉参数监控系统安装项目,66个餐饮油烟净化项目。 此外,继续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制定《潍坊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坚守生态红线,严格限制热电、化工、钢铁、水泥、石化等项目,严防“两高一资”重污染项目落地。继续强化执法,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优化环境监察、监测工作机制,按业务类型分块,执法人员实行轮休调休、错时上班,分四个专业组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全天候动态巡查。开展采暖期煤烟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对中心城区重点燃煤单位实施“区级专人盯靠、市级全天巡查、督导组不定期督查”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对超标企业顶格处罚。充分运用好法律、行政、科技、媒体、公众等多种力量,形成执法高压态势,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加快污染治理,提升治理水平,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发展。 据统计,自去年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工业异味治理和煤烟污染治理方面,以中心城区、朱刘、侯镇、羊口等区域为重点,先后对147家异味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停产治理,拒批或暂缓受理重污染项目63个,全市累计关闭取缔“土小”企业532家。除极端天气外,中心城区工业异味基本消除,北部沿海片区异味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先后完成了205个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对78家重点单位安装了110套在线监控系统。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实施“超标即应急、超标即处罚”。开展环保百日执法行动,兵分六路拉网式排查,对80多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去年9月份以来,我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同比改善5%以上,居全省前列。 面对这些成果,我市依然保持更高强度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原因何在。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王春艳表示,主要是针对当前仍存在的部分环保治理项目推进力度不够、个别企业超标排放、基层环保能力建设滞后等问题。她告诉记者,日前,国家环保部与我省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到2017年,我省PM2.5浓度要下降20%。省政府也与我市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要求到2015年,我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10年改善21.8%、4.4%、19.4%,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70微克以下,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和省里的新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持生态底线决策部署,都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工作力度,真正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破釜沉舟的气魄,强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加快建设生态美丽潍坊。”王春艳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