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在一家超市上班的小张被刘某驾驶的小车撞伤,经交警认定,小车车主刘某负主要责任。小张被撞伤后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8000余元。小张的医疗费经医保促销了4500元。小车车主刘某说医保报销了4500元,他只同意赔偿剩下的3500元。像小张这种情况,医保报销后是否还可以叫对方赔偿呢? 律师说法: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可见保险公司理赔后,并不获得代位求偿权,受益人获得保险理赔后仍可向侵权者请求赔偿。 另外,医保报销的医疗费是你亲戚基于其投保的医疗保险而享有的保险[color=#444444 !important]合同收益,是因其自身付出一定成本而得到的收益,而在这起事故中适用的法律关系为侵权,两者性质不同,相互不可替代,且小张获得的收益并未加强周某的赔偿义务。 综上所述,小张已报销的医疗费,刘某仍应赔偿,刘某并不能因为小张已经报销医疗费而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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