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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 三年没见到老公面,找个男朋友的话算不算过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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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14: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啊,都这样了还不离婚,还想找个饭票,开玩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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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婚内再选择与其他人同居,这属于违法现象。不但要自己担责,而且还会连累他人。建议你想清楚,不要走这样的捷径,先通过合法的途径把离婚手续办完了再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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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留QQ的这些人,都属于动机不纯,没安好心的男人,趁火打劫。你们这些人都给不了楼主想要的幸福,不负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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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楼主一个参考,如果你老公不在本地且三年多没有音信,可以通过男方父母了解情况。如果父母也不能明确证明该男子去了哪里,建议派出所报失踪。报失踪之后,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另外,你们现在已经分居三年以上,符合夫妻离婚的条件。如果彼此有感情基础,建议争取更好的协商或者解决办法。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根据你个人情况,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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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7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给自己制造让别人当小三的机会,这样的事情不建议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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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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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介个情况真是建议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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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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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女强人的背后,往往更多的是辛酸。更何况你又是一个人支撑着家庭。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加我的QQ:247551859.同样作为潍坊人,自然应该是互相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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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我是楼主,只前密码丢了上不了论坛,重新注册了一个回复大家。   谢谢很多朋友的好心的留言,说实话,发贴时都是最无助的时候才发的,过了那个时间就觉得自己很傻,对感情太过于执着。孩子爸爸已经回复我说永不回潍坊了,他家是外地的,孩子也不要了。   所以觉得自己三年的坚持很傻,才发了那个贴子。 离婚,是可以离,不过还要浪费2年时间,要起诉什么的。。。。一个女人没有多少个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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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真没想到要给别人当小三,不好意思,有的朋友曲解了我的意思,我当时发贴时写的是找单身的朋友。

我一个女人带孩子过了这么多年,孩子爸爸又不给钱,所以要找饭票早找了,因为我的工作不错,作为公司的老员工一个月工资6000-7000元,工作又轻松,还了房贷还有五六千,在潍坊和孩子生活已经可以了,不需要花谁的钱。肯定我也不是找饭票,不要想多了,不一定女人非得要男人的钱才能活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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