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青年李某和赵某利用殴打、言语威胁手段,控制8名受害人盗窃手机。这8名受害人多数是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如果他们每天偷的手机数量少于3部,还会遭到更严厉的殴打。其中一名受害人不堪忍受,到奎文公安分局报了案。7月9日,记者从奎文公安分局了解到,李某和赵某因涉嫌抢劫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已被批准逮捕,将于近日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报警 从去年开始被控制 5月12日,一名外地男孩木某到奎文公安分局报案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他和弟弟妹妹共8人受“老宁”、“牛哥”两名潍坊人的控制,在城区世纪泰华、潍坊汽车总站盗窃手机、钱包等。受控制的8人中,年龄最小的不到10岁。木某告诉民警,如果他们不去偷手机,就会受到殴打和言语威胁。 由于该案性质恶劣,木某的报案引起了奎文公安分局的重视。在木某的指认下,当晚,民警将“老宁”、“牛哥”两人抓获。 “老宁”的真实姓名为李某,今年33岁,老家在昌邑市,租住在奎文区光明小区,2011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此次属于缓刑期内作案。“牛哥”本名赵某,31岁,安丘市人。 控制 每天至少要偷三部 李某称,去年冬天,女朋友的钱包和手机在城区世纪泰华被偷,他通过打听得知,可能是被几个外地小孩偷走。他和朋友赵某一路寻找,在健康街白浪河桥底下找到了几个小孩,并认定小孩中的一个就是偷女朋友东西的小偷。 虽然开始时几个小孩不承认,但是经过李某和赵某的一顿拳打脚踢,他们最终答应赔偿李某的损失。他们给了李某200元钱和3部偷来的手机。 拿到“赔偿”后,李某心里很高兴。他转念一想,何不利用这帮小孩专门偷手机?他和赵某经过商量,用殴打、言语威胁的方式,强迫这些孩子去偷手机,如果他们偷偷把手机卖给别人,就会严厉“教训”他们。 奎文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介绍说,这些小孩多数是未成年人,年龄小的还不满10岁。李某和赵某还规定了他们偷手机的数量,如果每天偷的手机多于5部就会受到口头表扬,少于3部则会被拳打脚踢。 根据偷来手机的好坏,李某两人会给孩子们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的“报酬”。为防止他们偷偷将手机卖掉,李某还会随时对他们进行搜身,如果发现身上有现金,除了进行殴打,还会将钱抢走。一名小女孩曾将偷来的一部苹果手机偷偷出售,结果被李某和赵某用脚踩住手殴打,口鼻均出血。 一名男孩告诉民警,天气太冷时他们就住在潍坊汽车总站附近的小旅馆里,天气稍微暖和以后,他们就睡在健康街白浪河桥底下或人民公园。如果他们不听话,有时候会被李某、赵某用电警棍、甩棍殴打,有时还在大冬天被捆起来扔进白浪河里。 统计 五个月偷三百多部 通过多日调查取证,经初步统计,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李某和赵某控制木某等8人盗窃的手机共300多部,包括三星、苹果、小米等多个手机品牌,两人从中获利4万多元。其中,不少手机销售给潍城区一手机店。5月19日,手机店店主庄某被抓获。 记者了解到,在这8人偷得的手机中,近半数是两个年龄最小的小孩偷来的,李某称,因为小孩非常好控制,而且人们对小孩防备意识低,因此他们得手也更加容易。 在民警将李某抓获时,还从他身上搜出了一本假警官证。经过审讯,李某承认,他曾利用假警官证进行抢劫。 7月9日,记者从奎文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了解到,手机店店主庄某已被取保候审。李某和赵某因涉嫌抢劫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于6月底被批准逮捕,将于近日被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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