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搜索
查看: 3697|回复: 0

遗产继承

[复制链接]

57

主题

3

回帖

105

积分

学前班

wfits币
0 个
注册时间
2014-6-27
UID
100490
QQ
发表于 2014-8-23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丙在和前妻离婚后,带着亲生女儿甲和乙结婚,后乙和丙离婚。现乙死亡,甲认为乙和其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形成了抚养关系,要求作为乙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丙的遗产。甲能否成为乙的继承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 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后,仍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投诉举报|客服微信号:ppm0536|今潍网-潍坊论坛 ( 鲁ICP备14032312号 )

GMT+8, 2024-11-30 02:35 , Processed in 0.074393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