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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3日,**网全文公布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以房养老”的提案再次引发外界关注。
一些民众误读以房养老,固然应澄清,但从这一现象中,我们也应看到民众对于未来养老的焦虑与担忧,看到相对于目前的老龄化速度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对养老投入力度仍需加大。简政放权,激发社会活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件好事,但养老的形式和渠道再怎么变,政府的责任也不能有丝毫缩减,相反,这理应是加大政府投入与保障责任的契机所在
一个基础性的非市场化政策会扭曲市场,不管是房地产税在法理上存在问题,以致房地产调控不力,还是“以房养老”的制度性障碍,皆出于此。所以,不管是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是弥补人群年龄结构,实施“以房养老”的角度,都应该理顺房地产行业的市场逻辑。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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