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可口百事乐 于 2014-12-27 12:38 编辑
《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对低保对象提出更加严格的审核。低保对象不仅能获得低保金,还可以享受其它政策优惠。如医疗救助、取暖补贴、住房救助、教育救助、高龄补贴等,其中对患大病支出较大的低保户,个人自付费用年救助金额最高可达15000元。
医疗救助方面,低保家庭除了正常的医疗报销外,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政策。低保对象经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在规定的最高限额内,按比例给予救助。对患大病支出较大的,年救助金额最高可达15000元。
重度残疾人补贴方面,低保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的,每月增发80元。 供热补贴方面,中心城区内实行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低保户家庭,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21.6元/㎡标准(正常标准为25.6元/㎡)交费,差价部分由财政承担解决。如果低保户的住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相当于减免了360元。 学龄前儿童入园救助方面,低保家庭的3岁到6岁儿童,每人每月可补贴管理费(含保育费、杂费)120元。 大学新生救助方面,低保家庭的孩子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给予一次性4000元补贴。其中,省、市补助2000元,各县市区配套2000元。 先心病免费手术方面,对低保家庭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进行免费手术。 低保高龄补贴方面,低保家庭中高龄老人在80岁到89岁的,除领取低保金外,还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在90岁到99岁的,每人每月增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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